封存3年再公投,新政府不急解決核四存廢

2016-03-1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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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封存期3年,屆滿時以公投決定是否重啟,新政府上任後無須立即解決核四存廢爭議。圖為核四廠。(資料照,吳逸驊攝)

核四封存期3年,屆滿時以公投決定是否重啟,新政府上任後無須立即解決核四存廢爭議。圖為核四廠。(資料照,吳逸驊攝)

興建過程歷經數度波折,馬政府在2014年4月做出核四封存決定,在完成封存準備之後,核四於2015年7月1日正式封存。根據當時決議,核四封存期3年,屆滿時以公投決定是否重啟。儘管仍有不少反核團體主張由新政府直接宣佈「停建」,以確定核四未來沒有「拆封」可能,但封存期滿的啟封公投,仍確保新政府上任後毋須立即面臨核四存廢爭議;反倒是3年封存期需要34億元的維修費用,將成為政府的沉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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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自1980年規畫,1994年動工,2000年10月停工,2001年2月又復工,工程期歷經36年、耗費2838億元;卻於2014年4月,因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絕食,以及社會強大的反核聲浪壓力下,由府院做成核四封存決定。決定封存的當時,核四廠一號機已經入發電測試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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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在宣布封存決定時特別強調,核四廠是「停工」而非「停建」;之所以做出封存決定,是希望替下一代保留選擇的空間。此一「選擇的空間」,具體化為3年的封存期屆滿之後,以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啟封續建。

核四啟封由公投決定 減緩蔡英文壓力

行政院當時強調,未來核四啟封之前,必須經過公民投票決定,希望由這種大家一起投票決定核四存廢的民主程序,可以解決爭議多年的核四問題。

對將在2個月後上任的新政府而言,在邁向非核家園目標的過程中,核四存廢已非迫切議題。核四在去年6月底完成封存準備,7月1日正式完全封存;只要封存決議不變,最快也要2018年6月底前才要面臨是否重啟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就算政府有意啟封,就必須舉行公投,蔡政府承擔的核四存廢壓力,將比前任的扁、馬兩個政府都和緩。

然而對積極主張廢除核四的人士而言,馬政府迫於無奈下決定核四封存,但以設定3年封存期限及公投機制,為重啟核四預留空間,仍埋下未來重啟的可能性。

維護經費3年34億 將成沉重負擔

此外,核四封存後仍保留700名員工,負責廠區和設備的維護,3年封存至少34億元的維護經費,「讓設備維持最佳狀態,等待機會讓公投決定核四是否啟封」,也成為主張廢除核四者持續抗爭的主要理由。

在核四封存之後,核四存廢不再是今年的反核遊行的訴求,然而核四仍存在重啟可能性,依舊讓反核人士不放棄持續向政府施壓,要求直接宣佈廢止核四。雖然新政府不會立即面臨解決核四問題的壓力,但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的第1個任期內,仍免不了為核四命運做出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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