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嚴刑逼供在中國仍是常態

2015-11-1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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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報告說,雖然中國在過去五年推出不同的措施去改善司法系統嚴刑逼供的問題,但中國在這方面仍然不符合國際法規定(BBC中文網)。

國際特赦組織報告說,雖然中國在過去五年推出不同的措施去改善司法系統嚴刑逼供的問題,但中國在這方面仍然不符合國際法規定(BBC中文網)。

國際特赦組織週四發佈有關中國酷刑逼供的最新報告。報告指出,雖然中國在過去五年推出不同的措施去改善司法系統嚴刑逼供的問題,但中國在這方面仍然不符合國際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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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過去五年推出一些改革司法、減低嚴刑逼供發生的措施,包括在2013年實行中國刑事訴訟法修訂,不過近期對維權律師的打壓及其他結構性問題,令酷刑在中國司法系統仍是常態。

國際特赦組織於六月至九月期間與37名律師及法律界人士進行詳細訪談,其中16名律師指他們代表的被告人曾被嚴刑逼供。除公安人員外,其中一些囚犯亦受警方人員指使,毒打其他囚犯。

另外,2013年,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後,規定如果是重大案件,或涉案者有機會被終身囚禁或判處死刑的話,調查人員需要在審問過程中錄音或錄下視頻。

可是,有律師指出,警察還是可以對疑犯拳打腳踢,威脅他簽署紙本的認罪書,才開始錄下審問過程。而這些審訊的聲音或視頻記錄,很多時候警方亦不會向律師提供,令律師難以追究警方或監獄人員對囚犯施酷刑的責任。

國際特赦組織研讀590份一審、二審的判決書,被告指控被虐待才承認控罪。不過,當中只有16宗個案,法院指出被告認罪是非法的證據,而16宗個案中,只有一宗被告被判無罪。

律師亦成打壓對象

國際特赦組織指,律師是解決嚴刑逼供問題的重要一環,不過他們──尤其是處理一些敏感案件的維權律師──亦深受酷刑之害。37名受訪的律師中,有十位指他們自己亦受到虐待。

其中一名維權律師蔡瑛說,他在2012年被湖南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及地區政法委拘留87天,並受盡逼害。他指,有一種刑具叫「吊吊椅」,坐上去的人胸前有一塊類似囚椅的夾板,雙腳離地,背部也不能靠椅背。在拘留期間,蔡瑛坐在「吊吊椅」上的時間長達連續五天。

雖然以酷刑對付律師不是新鮮事物,但國際特赦組織指這種情況有上升趨勢。而今年七月,中國政府大力抓捕維權律師及相關人士,代表當局有意整頓律師及異議人士。

「雙規」和「監視居住」

國際特赦組織批評,「雙規」極度秘密。受到「雙規」的共產黨黨員可無限期被隔絕,完全不能與外間接觸,遑論得到律師的協助,及在法庭審訊。

另外,假如疑犯沒有固定居所,或沒有「合法居所」,官員可以指定疑犯前往一個地點被「監視居住」。國際特赦組織指,過去兩年,這種「監視居住」變得更普遍,而比起被關在拘留所,疑犯受酷刑對待的機率更加高。

而「監視居住」可長達六個月,被囚禁者不得與外間接觸。

酷刑長期存在的原因

莫少平律師對國際特赦組織說,警方仍然認為被告認罪是強而有力的證據,而阻止警方及監獄人員進行酷刑的阻力不夠強。

報告指出,尤其在一些資源較少的地區,被告承認控罪仍是入罪的重要證供,向公安人員造成極大誘因,以嚴刑逼使被告認罪。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傅華伶指,在中國的刑事司法過程中,警察具有最大權力,而法庭的角色被邊緣化,亦無力反抗警方的決定。

重慶的鄭建偉律師對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司法系統不獨立,施酷刑的人員無法被追究責任的話,酷刑會一直存在。而蔣援民律師更為直白,指中國沒有司法獨立,公安是執政黨的打壓工具,而檢察機關及法院與公安勾結。

假如法庭裁定某些證據以非法手段採得,或法庭不接納為證據,涉及的官員需負上責任,甚至受到懲罰,令法庭與其他官員關係受損。

(撰稿:蔡曉穎 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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