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 納稅人權不保障,小心重演法國黃背心風暴

2018-12-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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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權益保護」研討會,從憲法基本權到所得稅、房屋稅課徵的方式,探討納稅人的人權議題。(周宸亘攝)

「納稅人權益保護」研討會,從憲法基本權到所得稅、房屋稅課徵的方式,探討納稅人的人權議題。(周宸亘攝)

「法國黃背心運動是一場因加稅不公而起的運動,但與台灣超徵稅收的額度比起來,法國加稅並不多,為何我們沒有走上街頭?」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趙文銘在一場納稅人權益保護的講座上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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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加徵會轉嫁給消費者

為喚起納稅人對自身權益的重視,確實瞭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內容,由前行政院長陳冲擔任董事長的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與台灣稅法學會、台灣法學基金會合作,於十二月十四日舉辦「納稅人權益保護」研討會,從憲法基本權到所得稅、房屋稅課徵的方式,探討納稅人的人權議題。

在當中一場「由所得稅、房屋稅看納稅人權的實踐與階級流動」講座中,由專精房屋稅法的趙文銘擔任引言人,他以法國黃背心抗議加稅的運動為例,談到台灣從二○一五年開始,稅收年年超徵,近三年累積超徵五千億元。

趙文銘認為,台北市長柯文哲還了很多市政府負債,就是超徵地價稅與房屋稅來的。房屋稅加徵是超徵稅收的主要來源,但這樣課稅公平嗎?他指出,房屋稅與地價稅都是財產稅,課稅是應該以收益為基準,才符合憲法保障財產權意旨。他引用前大法官黃茂榮的論點說,各級政府不可耽溺於大量增加地價稅、房屋稅引起的助漲效應,「因為會轉嫁給消費者,最後導致人民要負擔。」

「房屋價值取決於建造成本,只有逐年折舊,豪宅與路段因素不會影響房屋造價,不應用來調整房屋現值。」因此,趙文銘反對豪宅稅與以路段率來對人民加稅。

趙文銘認為,「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評定現值作業要點」不是法規命令,而是行政規則,不應做為加稅依據。

國內房屋與土地稅法太過重複

不動產稅有權責不符、互踢皮球之虞。趙文銘指出,台灣稅制一地數價:有標準地價、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市價等。但定地價與收稅的卻是不同單位,地價稅是針對公告地價課稅,課稅的是稅捐處,決定地價的是地政局。若有行政訴訟時,稅捐處會說因為你對公告地價沒去異議,所以我不受理;地政局會說,這是作業程序祕密,不能告訴你。且路段率計算未扣除地價,就有重複課稅之嫌。

「過去不是問題,現在才是問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帥嘉寶表示,因為過去稅基很低,興訟案少,但現在因法律建置出問題,沒有把估價標準說清楚,加上不動產稅是地方稅收的主要來源,想強徵就會失控。

帥嘉寶認為,台灣房屋與土地稅法太過重複,像是土地稅有兩套規定,《土地法》與《平均地權條例》各有一套,遇到爭訟時要用哪一套法律來行使;量化規定在《土地法》中又權責不符,執掌人員都是地政機關,稅徵機關卻要為決策做辯護,有興訟時,當然就不會是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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