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嚴選:日本人對死刑的追問(上)

2015-05-2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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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裡就接近了法學世界的刑罰本質:製造害惡。對於犯罪者的報應給與「害惡」,這是刑罰的基本思考。其目的就是要用加害者加于被害者的害,作用於加害者,並讓加害者也處於與被害者同樣的狀況中。這裡為什麼要讓加害者的狀態與被害者同樣,並讓法來裁定讓法來執行呢?這是由於犯罪而引起的狀態,根本上是不能恢復原狀的。當然生命更是萬古不復的。即便是民事賠償,從真正的意義上來看被害也是無法復原的。所以,以被害者方的狀況為前提,只能對加害者加以處罰讓其原本的狀態變得惡化,包括判處死刑。從究極刑的意義上說這種做法確實是害惡。但這個害惡,恰恰是刑罰的內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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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在於,死刑有威懾力嗎?如果說沒有那是謊言。但如果說有很大威懾力也是不可信。日本作家加賀乙彥在東京拘置所當過醫務官,接觸過145名殺人犯。他曾經向這些殺人犯問道:犯行前或在犯行中,有考慮自己的殺人行為會判死刑嗎?回答是犯行前會判死刑的想法一個也沒有。犯行中有4人想到死刑。殺人後有29人想到會判死刑。加賀對此總結道:死刑沒有威懾力,它只能助長逃跑。(參見《死刑囚的紀錄》,中央公論社,1980年)

這就引出死刑還能擴大犯罪的另一個問題。有日本學者指出,死刑的存續誘發殺人之後的殺人。日本戰後以大量殺人而著名的小平義雄、栗田源藏、大久保清等兇犯,都是因為有死刑而連續殺人。而日本推崇精密司法也給罪犯鑽空子:與殺一個人相比,複數殺人審判的時間更長。從存活一天也好的心理來看這是計算主義在起作用。日本著名案件主人公,兇手作家永山則夫(20歲時因連續殺人,在1997年執行死刑)在其《無知的淚》中說,如果沒有死刑,我後兩件的殺人就可以阻止。因為有死刑,為了逃避可怕的死刑,犯了第二罪,第三罪。

實際上這也是死刑存續論與廢止論誰也說服不了誰的一個原因。所以照日本學者西原春夫的說法,這個話題迄今已經成了一個枯燥的問題。因為它演變成了一個信念的問題。

(三)死刑為什麼不執行?

存續論與廢止論既然誰也說服不了誰,那麼日本的司法實踐就是不動聲色地少殺或不殺。可以判處死刑,但就是不執行,是日本死刑文化的一大特色。

日本現有死刑囚126名,而從近十年死刑執行的情況看,2005年1名,06年4名,07年9名,08年15名,09年7名,10年2名,11年0名,12年7名,13年8名,14年3名。而2008年為什麼這麼多,這與2007年12月起法務省開始公佈被執行的死囚姓名和行刑場所有關。2008年的法務大臣是鳩山由紀夫的弟弟鳩山邦夫。是他簽署了對殺死4名幼女的宮崎勤的死刑執行。《朝日新聞》在當年發表專欄文章說,鳩山法務大臣僅隔兩個月再次下令行刑,創造了新的紀錄,他的別名應該叫死神。鳩山敲著桌子大叫:難道他們是被死神帶走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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