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台灣司法亂象—原住民買黑槍無罪?買黑槍不起訴?
「王光祿案日前最高法院改判無罪。」對於個案應尊重法院判決,但法制未修正前,通案應如何處理?檢察總長邢泰釗惟恐天下不亂,對王光祿個案提出非常上訴,其造成之結果貽害深遠,嚴重破壞法制及影響司法,難道該說邢某貴為總長只懂作秀?欠缺法制概念,更未審酌法治秩序影響及通盤思考?
筆者直接責問蔡清祥及邢泰釗,更一併追問即將上任之新任法務部長,請問:「當原住民購買或持有『土造槍械(具有殺傷力)』,是否檢方一律不起訴?」(該問題之細部區別,請詳後述)以下懇請深思筆者之分析,並敦請細讀本文後,由公眾檢視及客觀評論之。又,未免誤會,筆者定性本文用語「黑槍、私槍」係僅指「改造、土造槍械」,茲不再贅述,懇請鑒察。
制式槍械與土造槍械之別!但殺傷力均嚴重
首先辨明「制式與土造槍械之別」。依據現制《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槍砲係指「制式」或「非制式」之各類槍械,細部分類則包含獵槍、空氣槍、魚槍等。考2020年《槍砲條例》修法理由:「依司法實務相關見解,《制式槍枝》係指『經政府立案、合法工廠生產之槍枝』;《非制式槍枝》則指『非政府立案合法工廠或私人自行生產之土造槍枝(私製)』,又可分為仿造槍(仿制式槍枝)、改造槍(改造信號槍、改造玩具槍)及各式土造槍枝(如鋼管槍)。」筆者先提醒「私製」及「土造」這兩個詞彙,請沿此脈絡思惟「私槍、黑槍」。
實務上持用《非制式槍械》犯罪比例遠高於《制式槍械》,換句話說,非制式槍械屬於犯罪之主流工具,讀者們多非法律人,但可參考先前之統計數據:「依2015年至2019年上半年之統計數據,持用槍枝犯罪案件共597件,其中持用非制式槍枝者計537件,約占九成;持用制式槍枝者計48件,僅約占一成。另持槍犯案致人於死者共47人,其中持非制式槍枝致人於死者計40人,約占八成五;持制式槍枝致人於死者計7人,約占一成五。」
準此,制式與土造(含改造)槍械之間,毋寧說是「制式槍械」難以取得,不如說是實務常見「槍械刑案之主流工具為《非制式》之改造槍械」;若以比例觀之,當然可見非制式槍械所造成傷亡數據較多。筆者在意及說明者在此:「無論制式或非制式槍械,對人體或生物之殺傷力均類同。」略如《槍砲條例》修法理由中所提:刑事警察局所做槍枝鑑定,就非制式槍枝之「殺傷力」之報告,無論制式與否,其殺傷力相當。
分析「原住民、自製獵槍」等細部概況:他製己用?
王光祿個案,經最高法院111年度台非字第111號刑事判決改判無罪定讞(下簡稱「該案」),該個案筆者尊重法院無罪之理由及論證。惟查,細部仍可區分「原住民(身分)、非原住民」、「製造之自製、他製(細部含「轉手加工」)」、使用之「自用、他用」,以及「非營利目的、原住民狩獵文化等範疇」暨審酌「現行法制、刑事免責條件」等,更可細究觀察,槍械移轉或取得方式上,略如「販售、轉讓、贈與、租用、借用、寄藏」或「撿拾、侵占」等,筆者就此有繪製樹狀圖(動圖)及例示圖表(靜態),未免文繁,筆者本次拙文不再逐一分析,實務上法律人不妨自行構思檢閱之。
按「私製」顯然係「非制式槍械(例如土造長槍)」。原住民「自製獵槍」乙事,實務上應以《槍砲條例第20條規定》論之,詳歷年修法,略如最早期規定之「原住民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至現行最新規定之行政罰鍰等。申言之,如以「具備原住民身分為前提」,其法規係規範「自製」獵槍,以及「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之」,而交易或販售等則限縮在於「原住民與原住民之間」。考實務上「原住民自製獵槍執照」等規範,可徵行政機關具有一定程度行政控管。(註:本文不另論漁民自製漁槍,請詳該條規定即明)
承上,論證「自製獵槍」或「他製己用」之範疇,該類通案自應包含「他售己用」(即「原住民向非原住民購買黑槍或私槍」)。筆者請問:此類「通案如何處理?」
原住民買黑槍不起訴或無罪?這是台灣?
智者以喻而明。先假設「非原住民與原住民交易(販售、轉讓、寄藏)」,舉例如下:「甲(非原住民)『販售』非制式槍械(土造槍械)及子彈給原住民乙,請問檢方如何處理?」同樣地,乙取得黑槍(土造長槍、非制式槍械)或子彈,可能來自於「轉讓、寄藏、贈與、撿拾(侵占遺失物)」等客觀事實,略如王光祿自稱「在河床拾獲撿到土造長槍及子彈?」明顯為推諉之詞,何人能信?姑不論原住民取得槍彈之原因為何,筆者所舉案例,原住民乙透過買賣取得槍彈,關鍵仍在於「買黑槍、買私槍」,進而可以論證「原住民乙(向非原住民)買黑槍、買私槍無罪?(含檢方不起訴)」
至此,產生一個極為荒謬的邏輯或怪異之司法現象,詳觀他製己用之「他售己用」這個思考,在台灣「買賣」有殺傷力之土造槍械,買方為原住民時,「非原住民之賣方遭起訴,賣方有罪;檢方對買方不起訴,或起訴後,法院判決買方無罪?」在法制未修正之前,通案觀察居然是「檢察官應對購買黑槍之原住民作成不起訴?」(註:院檢互不隸屬且職能個別。檢方職責為「訴追犯罪」起訴或作成不起訴、緩起訴等,起訴後則由法院審理,依法判決有罪或無罪,類同之案例狀況,筆者後述均僅簡稱)
「當原住民撿到槍?」院檢「教示」原住民如何答辯?
依據最高法院個案111年度台非字第111號刑事判決(下簡稱該判決;筆者3/20截稿)揭示:「原判決認定被告(王光祿)持有之系爭槍枝為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係在原住民族地區所拾得,屬上開『他製己用』之情形,然其謂係供家人食用之非營利目的,持以前往原住民地區獵殺系爭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之規定。」
以上短短一段,筆者幫忙白話版以明:原住民王光祿「在河床撿到槍及子彈」,這個河床「位在」原住民地區,王光祿撿到槍拿來用,這叫做「他製己用」(他人製造、王光祿使用),這把「土製長槍」性質上叫「非制式獵槍」,王光祿因老媽媽「思念長鬃山羊的肉味道」孝心可嘉,並不是為了營利,況且在原住民地區獵殺長鬃山羊等雖然未經許可,依法仍不處罰!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
當細看數遍,只見其關鍵在於「他製己用」四字!最高法院該判決稱:「自製獵槍,應包括『他製己用』、『自製他用』之情形。至於槍枝可否使用制式子彈,尚非判斷是否為自製獵槍之標準。」筆者直接戳破,搞半天是落在(原住民)「自製獵槍」四大字,最高法院該案認為「自製獵槍」範圍包含「他製己用、自製他用?」此論若可成,白話版就是:「原住民A,買槍(他人無原住民身分,他人之他製、他售之土槍)、撿到槍(他製),A拿來自用都可以?」以及「原住民B自製改造土槍,賣給他人、轉讓、贈與他人(無原住民身分)使用也可以?」請注意這邊A、B兩例所稱「他人」可是沒有原住民之身分!
再論《原住民撿到黑槍無罪案》:「他製己用、他落己用」這叫「原住民自製獵槍?」
真正答案為該案判決中這句:「自製獵槍,並無『應以原住民文化所允許之方式』製造之限制。」換句話說,「原住民自製獵槍,任何人製造都可以?」請注意「任何人」這個詞彙,顯然包含「非原住民!」
再換個角度思考。筆者苦思良久,心想:難道最高法院該判決還能幫忙釐清暨定性「王光祿在河床撿到槍,那把土造長槍是某位原住民掉的?還是管他誰掉的?反正原住民撿拾來用就是《原住民自製獵槍》?」論理上「恣意推論」顯然不可能,更顯荒謬無比。這叫「他『掉』己用吧?」也就是不管誰掉的「土造長槍」,,「任何人掉了私槍黑槍」都可以?原住民撿到就叫做「自製獵槍?」
請看此句:「106年度台非字第1號《王光祿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乙案,王光祿持有之槍枝,係不詳姓名人所遺失、具殺傷力之土造長槍。(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516號刑事判決)」,可徵「王光祿所稱撿到槍乙事,歷審判決審理中,概以「不明人士」所遺失。」筆者不厭其煩再說一次,細思可明,何人相信「河床」可以撿到土造槍械跟子彈?時至2024年,一時之間豬羊變色,法官「眉頭一皺、屈指一算」,難道猶如半仙推算自稱:「嗯,王光祿撿到的土槍是『某原住民掉的?』想了想又改稱:『管他誰掉的?』王光祿撿到土槍就是自製獵槍!」誠然,確實王光祿可能隱匿「買賣交易土造長槍」等事實,但豈能武斷直接推論「掉落之黑槍,撿到黑槍就是自製?」細探「他落(己撿)己用」跟「他製己用」,王光祿「拾獲黑槍自用」無罪,該案改稱涉嫌「侵占遺失物罪?」
筆者一嘆,院檢往後處理類案,乾脆矇著眼說:「原住民『買黑槍、撿到黑槍』,這叫他製己用!這叫他落己用!」、「原住民『賣槍、轉讓槍枝』,這叫自製他用!自售他用!」寧有斯理?管見認為:一句原住民「自製獵槍(自製槍枝)」直接大幅擴充範圍,居然瞞天過海?此例通俗可稱《原住民撿到黑槍無罪案》,當真留名司法青史!個案固然應尊重最高法院該判決,但司法院對此若不檢討通案,顯見「往後通案如此?」
只要是原住民,土造槍械「你丟我撿!」原住民「撿到黑槍來用」,無罪是吧?
探討《原住民自製獵槍》與「原住民撿到槍、買黑槍」之別
國人應尊重原住民狩獵文化,現況實務上之處理早已放寬「原住民自製獵槍」以兼顧文化傳承;惟查,筆者懇請區分「土造槍械或黑槍」等實際「買賣、轉售、轉讓」等狀況,應區分原住民因應狩獵之「自製自用」情況,更者可探討「原住民『彼此間』之自製他用等情」。是以,王光祿該個案,有興趣請詳閱(原審)東院102年度原訴字第61號刑案判決,細部另請參閱花蓮高分院103年度原上訴字第17號、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 3280號、106年度台非字第1號刑事判決等。若未細讀歷審判決,怎堪?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
回頭論證,個案具備原住民之身分同時,個案實況「為母狩獵、孝心可嘉」,細看院檢「教示」原住民如何「作」無罪答辯?持槍理由百百款,通往無罪之理由只有一條大道,遽然平地一聲雷「自製獵槍」=「他製己用、自製他用」,當真如此?司法審理改判王光祿無罪,其深遠影響為何?2022年8月拙文《總統、檢察總長聯手對付司法獨立?》已提出該案歷審客觀事實、相關裁判資料及質疑。
響鼓不用重捶,筆者再次公開質問:「邢泰釗!您對王光祿該案提出《非常上訴》,請問全國檢察官對原住民『拾獲或私下買黑槍(土造長槍)』該如何辦理,一律不起訴處分?」回歸釋字803號解釋,可徵該號解釋各方意見,包含立法者對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下「非營利性自用」獵捕之規範內涵,並針對槍械法令所訂「自製獵槍」之不足部分,依法曉諭檢討修正。只見假借原住民族群名義大纛,劍在言外的總長?非常上訴係檢察總長之權責,提出特別救濟當審慎及慎思其影響,先前王光祿案,顏大和已提出非常上訴,如今邢某再次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改判?
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修法或立法專案處理「原住民取得改造槍械、土造槍械」之實務問題,焉能「一案無罪,通案同此?」
奇怪謬論:原住民買黑槍或撿到私槍,檢方一律「起訴」或「不起訴?」
按《槍砲條例》修法或專案立法前,論證實務現況,會發現有一個有趣現象。簡言之,設問「原住民買黑槍持有土造槍械,實務檢方應如何處理?」以之為前提,當可繼續區分兩個結論或處理方式:
一、「檢方一律起訴」。顯然係將球丟給法院,果爾,審理該個案之法官應如何判決?照抄最高法院最新判決(111年度台非字第111號)判處無罪?或係涵攝適用現行法規仍判有罪?
二、檢方一律不起訴?(含緩起訴或簽結)亦即將此類個案「堵在檢方手中」,筆者且問蔡清祥、邢泰釗該是「召開檢方會議統一法令見解了吧?」理由直接大抄「原住民自製獵槍,包含他製己用、自製他用」,那之後檢方高層別怪筆者撰文再次痛批。
以上無論是選擇何種處理方式,乍看均能自圓其說,但通案卻不能如此,只因「法律有明文規定,縱然規範不明確,請問買黑槍違法?」法為天下平準,不為個人所置,更不可片面因族群設置,韓非子稱:「法與時轉則治。」原住民狩獵文化及「慣習之購買黑槍」,自應通盤檢討,透過修法治之。未修法前,個案得審酌量情,但依法論法,有罪可憫,突然一律改稱「他製己用、自製他用」,無罪必然?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依法處理才是正確!原住民買黑槍「通案」乙事,若檢方一律起訴,似是聰明作法,院方何其無辜,個案有罪無罪之間,何其難為?筆者且建議此脈絡下,個案再次釋憲由憲法法庭審理?若「檢方一律不起訴」,或可徵「邢泰釗一統檢方天下,法律規定及法制算什麼?」有最高法院該案改判無罪背鍋,檢方剪貼抄潤、寫理由洋洋灑灑「作秀」還不容易?筆者提醒新任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禁止買賣黑槍,原住民買黑槍不違法?可由法務部「作成函釋或行政命令?」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
冷眼以觀,筆者講句誅心之論,「政治正確最正確?」難道要明講「法律嚴禁買黑槍,邢某作秀成癖,靜悄悄變更(轉換)法律實質內容,視法律為無物吧?」至於邢某若敢推給監委王美玉(監院報告)及最高法院該案改判,針對原住民買黑槍之個案至通案,筆者直接戳破:「非常上訴之職能為何人執掌?檢方通案處理為何人號召暨決議?」請問:「原住民買黑槍,往後檢方怎處理?」王俊力若如願新任法務部長,「邢規王隨」當效法檢方太上皇邢泰釗謬醜之論(詳拙文《司法之殤─新任法務部長熱門人選?》),筆者想起雄檢四天王《莊王葉洪》,「廉政署長莊榮松號稱邢泰釗2.0」、「雄檢檢察長洪信旭綽號為司法獒犬」,邢家軍權勢滔天遍布檢調廉政,幾時邢某「嗾」群僚如獒如犬?(註:嗾:指揮狗犬之聲。典出《左傳、宣公二年》,趙盾直諫,晉靈公荒淫無道欲殺趙盾,派鉏麑行刺。刺客鉏麑感趙盾忠誠,不忍殺之,觸槐而死。嗣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殺之,趙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
筆者直接請問賴清德或羅秉成,請問:「原住民買黑槍,檢方一律不起訴?」且讓媒體帶風向大幅宣傳,《王光祿案》猶如冤案得雪?往後原住民買黑槍「高舉維護狩獵文化大旗?」賴清德毋庸擔心,且看筆者一篇一篇文章繼續撰評諫言,四年之後大選再看看?
「黑槍之他落己撿!」最高法院對《王光祿案》之大伏筆:檢方該起訴何罪?
刑法第80條追訴權之論證,且擱置不論。(註:個案具有追訴權之判斷)依照最高法院改判無罪之該案判決,留了一個伏筆。
有趣的是,再次觀察原住民「自製獵槍」包含「他製己用、自製他用」這個高明的法律文字遊戲。王光祿該案土造長槍之「他落己撿」,筆者請問對「侵占遺失物(王光祿自稱在河床撿到槍)」及「非法持有子彈罪」怎處理?檢方起訴或不起訴?白話版就是「原住民撿到及持有黑槍依照《槍砲條例》無罪,撿到黑槍要論《侵占遺失物罪》,撿到子彈、非法持有子彈有罪?」較粗略的講法就是:「依照《槍砲條例》,原住民撿到黑槍無罪、撿到子彈有罪?」筆者突然笑了出來。
筆者假設一下(以下為模擬):《侵占遺失物案、非法持有子彈案》之新案檢方開偵查庭。王光祿認罪也就罷了,假設「王光祿」到庭改稱「報告檢察官,這把土造長槍是我買的!這叫『他製己用』,懂了麼?」走筆至此,筆者一陣莞爾,搞半天,假設王光祿「買黑槍」算是「自製獵槍?無罪!」王光祿「撿到黑槍」涉嫌《侵占遺失物》反而有罪?
檢察官問:「跟誰買的?」王:「太久,忘了。」果然你好我好大家好?直接見證台灣司法奇蹟!以上觀察,原住民自稱「買黑槍」似乎可避開「侵占遺失物」罪責。筆者身為律師,好心提醒原住民朋友們,以後記得別再說「撿到土造槍械。」當然,若恪守「自製獵槍、他製己用、你丟我撿」之標準,原住民們於個案中自稱「路旁、河邊、海邊撿到槍,乃至佯稱我忘了,反正就是撿到的啦。」以之適用《侵占遺失物罪》輕判或緩起訴,筆者亦不反對。(笑)
真正嚴重問題在此,請問:「原住民持黑槍無罪(不起訴),持有子彈起訴及有罪?」寧有斯理?想是原住民朋友們「買黑槍,持有空槍可也,請記得子彈另行偷偷藏好!」當然,系爭持槍與持有子彈「依法」可分開檢視及論罪,敢問檢察官大人起訴「非法持有子彈」麼?更可依據邢泰釗召開之檢方會議決議「依法」處理?邢泰釗被美捧「泰山可倚,昭如日星」,邢某果然猶如檢方聖人,泰山可倚?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
舉重明輕。「買黑槍之持槍無罪,買子彈之持有子彈?」無罪是吧?當檢方大剌剌論證、撰寫不起訴理由及依法不起訴?筆者笑稱:「買黑槍乙次,分批買子彈,一波又一波?」突然覺得猶如最高檢巧偽作秀公布註銷外逃人員護照名單,一波又一波?檢方不妨虛心學習,承辦此類案搏取亮點上新聞,青雲之道且政治正確?猶如邢某等「剪貼」講一堆理由,高舉「尊重原住民狩獵文化大纛宣稱」,乍看正義凜然,實則破壞法規及漠視法制,筆者一句戳破:「買黑槍、買子彈不違法?」蔡清祥及邢泰釗整天大唱的「公益代表人、法律守護者」之檢察官摸摸良心,且回答筆者看看?更請問原住民們,有槍沒子彈,買這種黑槍當收藏麼?
未究明原住民族「早已使用」外來之當代槍枝進行狩獵?
實言之,最高法院該判決及監察委員(2024/3/15)新聞稿所提:「未究明原住民族早已使用外來之當代槍枝進行狩獵」一語,筆者見之,深深嘆了一口氣。讀者們何妨細讀該句三次?
原住民購買黑槍或私槍之通案,筆者再次以「三個層次」懇請省思:一、原住民「購買黑槍、持有黑槍」,檢方不起訴?理由為何?若起訴判有罪或無罪?二、原住民「購買、持有子彈」,檢方不起訴?或起訴判有罪或無罪?舉重以明輕?三、買賣土造槍械之黑槍(或子彈),賣方無原住民身分當被起訴且有罪?買方具原住民身分不起訴或無罪?
據此,根本解決之道仍在於修法,但是否可因為「原住民購買持有黑槍,早習以為常,早已使用外來槍枝」遽然認同,改判無罪?
現今2024國會生態已變,立委諸公請客觀思考及觀察,請問:「容許『買賣黑槍』、持有土造槍械及子彈是否具有危險或風險?」再問:「應如何管制及避免風險?」難道要粗略說:「原住民可以買賣黑槍、持有土造槍械及子彈?」更者,黑槍及子彈在家裡角落隨便放?文末,筆者再次申明尊重原住民狩獵文化,筆者學生為第一位原住民法官(目前為執業律師)及多位好友均為原住民,但依法論法,在《槍砲條例》對此議題修法之前,筆者始終認為:「法律未修正前,任何人買賣黑槍、買賣土造槍械及持有子彈均有罪!」當依法起訴、更當依法判刑,至於個案可憫酌情,則屬個案法官之職能及職權。
「千里來龍,此處結穴。」當「原住民購買黑槍或土造槍械」卻可稱「自製獵槍」及「他製自用」等同「變相合法」,必然成為法制上嚴重漏洞!院方審理類同之個案可判處無罪?但筆者提醒,個案之客觀事實不同,承審法官未必判處無罪。《王光祿案》改判無罪,對於司法之真正嚴重影響在於:當檢方漠視法制「默認原住民買黑槍實質合法」,乃至涵攝競合「原住民買黑槍及買子彈之持有合法」作成不起訴處分,法制上從根本被破壞,難道還要筆者舉例「諸多巧門,以逃司法相繩?」
同此,相似個案若經檢方起訴,院方又該如何審理?延續「個案」原住民購買黑槍「他製己用」之論,質變成通案?法未修正之前,當通案之司法判決「原住民購買持有改造土槍無罪」,僅能判決「非法持有子彈有罪?」這是台灣司法奇蹟,更是台灣司法亂象,見微知著,又有多少司法案件能依法處理?
(相關報導:
風評:陳宗彥八次性招待彈劾不了─連蒼蠅都打不得的監察院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律第13、14屆理事、第15屆人權會、第16屆社服委員會召集人
更多新聞請搜尋🔍風傳媒
因為你,我們得以前進,你的支持是我們的動力
更多文章
一文看懂》香港基本法23條可以管到台灣人!不是與你無關 寫臉書就可能被抓2024年3月19日,香港立法會以10小時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條例草案三讀,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獲得立法會全票通過,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三讀通過後即時到立法會會議廳發言,宣布通過的法案會在3月23日刊憲和生效。香港自此結束23條立法爭議,將進入「國安雙法」時代,即北京制定的港版國安法、香港本地立法的國安條例階段。香港變了,台灣人只要不去香港就沒事?
許劍虹觀點:肯定老兵對二戰貢獻的《空戰群英》,彰顯了「強大八」的歷史嗎?八個星期的時間沖沖過去,長達九集的戰爭影集《空戰群英》(MastersoftheAir)終於迎來了完結篇,對於熱愛空戰片的筆者而言確實是十分感動。那麼這部影集到底好不好看呢?能否跟2001年的《諾曼第大空降》(BandofBrothers)與2010年的《太平洋戰爭》(ThePacific)兩部前作相提並論?關於這點,筆者認為是見仁見智的。
蔡尚謙觀點:幸彤在監獄,猶記天地有正氣「法官閣下,我們知道事實上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而這一年來的折騰亦沒有證據證明我們是。在此情況下判刑,等同於懲罰捍衛真相的人。真相是,『國家安全』被用作虛假的藉口向公民社會發動全面戰爭;真相是,我們的人權民主運動植根香港,而非由邪惡的外國勢力移植而來;真相是,這裡的人民有自己的聲音,並不會被噤聲……
張茂桂專文:為「外省人」研究與台灣 為促進族群間的溝通與理解,「外省台灣人協會」(成立於2005年)曾在「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的贊助下,發行三本和外省人研究有關的書籍,分別是《國家與認同:一些外省人的觀點》(2010,張茂桂主編)」,《離與苦:戰爭的延續」》(2010,李廣均主編);《扶桑花與家園想像》(2011,張翰璧主編)。當時該協會以及編者群,特別邀請超過數十位的作者,請他們將自己學術研究的發現,改寫為普及大眾的文章,依主題集結成冊。當時的規劃者認為,社會上討論外省族群的文章雖然很多,但有時候有太多政黨立場,不乏特定統獨觀點,反而容易引起對立與誤解,故希望從學術探究出發,從不同的主體位置、視角,去描繪這個其實相當複雜而多元的群體,既建構圖像類型也解構偏見,目的還是要促進台灣社會的進步,拉近不同群體與個人間的心理距離。
姚文成觀點:海嘯第一排─私校年終獎金之亂近年來,部分私立大學面對高教市場萎縮,以少子化為藉口巧立名目,片面更動年終獎金發放方式,將年終獎金掛鉤績效獎勵制度,從1.5個月定額給與,轉變為浮動獎勵報酬制,苛扣教師年終獎金。並以年終獎金綁非教師本務之績效指標,例如招生、新生註冊率、單位人事成本、外部補助經費獲取....等,逼迫教師從事與教學無關且非義務性勞動,或轉嫁學校行政與社會責任,以不合理之績效指標及不當連結方式,傷害教師專業自主與人格尊嚴,達成減發教師年終獎金之目的。
觀點投書:林聿禪vs.鄭正鈐雞同鴨講繼林智群vs.羅智强沒有分辨蔡英文應聘政大教職的博士學位,與四次參選公職的博士學位,是兩個完完全全不同的博士學位,而造成雞同鴨講的無效對話;現在又有代表蔡英文發言的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又因為類似的理由,重蹈林智群vs.羅智強雞同鴨講的覆轍,與鄭正鈐產生雞同鴨講的無效對話;因為,蔡英文應聘政大教職的1984年4月的博士學位,與2019年10月8日倫敦政經學院認證內頁頁碼缺6頁,第5-10頁的黑皮書,是蔡英文1984年3月14日的博士證書的博士學位,完完全全不同,怎能不雞同鴨講呢?
觀點投書:中國登月計劃引領各國重啟月球競爭自從美國宇航員1969年成功登陸月球,和蘇聯的科技競賽獲勝後,40多年來沒有國家再搞費錢費力的登月計劃。但中國於2007年啟動嫦娥登月計劃,逐步成功,帶回月壤,並宣佈2030年以前完成載人登月以後,美國焦慮中國崛起,國際間又見登月競爭的熱潮。以下是美國,俄國,日本,印度,歐盟各國的月球競爭。
觀點投書:介入綠營黨爭,朱會蔡百害無一利蔡英文總統任期倒數兩個月,回顧蔡八年對在野黨的態度:在國家重要儀典上,對黨主席不理不睬是常態,綠立院黨團無視在野黨則是日常,外交部也破除慣例、所有重要外賓都不排在野黨拜會,更別提放任網軍、側翼天天抹紅在野黨,劣跡斑斑,罄竹難書。
觀點投書:南韓主辦民主峰會臺灣將受邀中國外交部對南韓政府主辦的第3屆民主峰會邀請臺灣參加表達了強烈反對,明確表態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並強調「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一貫的立場,也符合中國政府對臺灣問題的基本立場和中國內政主權原則,也是中國政府在國際事務中的一貫立場。
從長安到桂州的漫漫〈相思〉:《品味唐朝》選摘(2)陳貽欣在論〈王維〉的一篇論文中,把〈相思〉和〈息夫人〉以及〈洛陽兒女行〉等王維早期的詩作,都擺在他的少年時代來討論。林繼中的《棲息在詩意中:王維小傳》,顯然步其後塵,也把〈相思〉放在王維的「少年心情」一章中來討論。兩人雖未明說,但似乎都認為此詩寫於王維的少年時代。
台智光案延燒!柯文哲控蔣萬安說謊 蔣市府反擊:提不出證據就吞回去北市府警察局與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合約爭議延燒,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3)日晚間控訴現任市長蔣萬安「說謊」,呼籲蔣萬安說明為何任內增加9000萬預算。對此,北市府副發言人李政軒晚間回應,說謊是非常嚴重的指控,蔣萬安在哪件事情上說謊?請柯文哲具體提出證據,否則請把這2個字吞回去。
電價調漲後麵包店電費僅日增2元?傅崐萁秀數據:民進黨哄騙鄉親經濟部22日宣布4月電價平均調漲11%,民生用電住宅、小商店最低調漲幅度為3%,並以圖文說明,指出每月用電700度以下的北部連鎖烘焙坊每日僅增2元。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請全民協尋一間每月用電低於700度的麵包店」,認為以烘焙坊、麵包店為例,每月用電700度以下是天方夜譚。
車禍坐輪椅竟又被撞 行人地獄受害者現身說法 籲退回道交修惡草案交通新制去(2022)年6月上路,力圖洗刷行人地獄污名,卻因記點加嚴及增加13項開放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引發大量民怨;行政院於3月7日通過交通部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最高罰緩1200元以下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對此,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今(23)日在立法院周圍遊行,呼應立法院在取得民間共識前,退回修法草案,並呼籲政府應重視改善道路工程等多項訴求。
北市監視器弊案延燒 柯文哲公布「最後一份公文」籲蔣萬安面對事實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監視器弊案羈押禁見,也讓台北市警用監視器爭議延燒,前、後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與藍綠議員持續隔空互槓。對此,柯文哲23日在臉書公布卸任前最後一份公文,直指監視器預算但書「實際上為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財產之惡行惡狀,必須公告於世,予以遏止」,呼籲蔣萬安面對事實。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則喊話蔣萬安及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柯文哲敢公開所有相關會議記錄,蔣市長、李副市長敢嗎?」
柯建銘稱「當年主張即問即答只是政治攻防手段」 黃國昌轟無恥硬拗立院朝野黨團近日為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形式激烈交鋒,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總統接受即問即答當然是違憲,卻被挖出2012年曾表示「必須即問即答,否則根本沒有意義」。對此,柯建銘坦言只是政治攻防手段,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則怒轟「柯建銘的無恥硬拗,(準總統)賴清德看得下去嗎?」
中市上半年最大場就業博覽會吸引5600人參加 媒合率達7成台中市上半年最大場「富市台中 就業成功」就業博覽會23日在中興大學熱鬧登場,由市府與國立中興大學合作舉辦,現場設置「科技資訊業」、「製造業」、「服務業」、「綠能環保」及「雙軌視訊」等5大專區,邀集80家廠商、提供6,800個職缺,吸引5,600位求職者熱情參與,初步媒合率達7成,其中台積電、友達光電及聯亞科技等知名企業面試攤位大排長龍,吸引許多青年學子參與求職熱潮,也讓求才企業找到優質人才。
從產業到休閒 2024太平枇杷產業文化活動登場三月春臨,色美味甜的太平枇杷隆重登場,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輔導太平區農會23日在太平區育賢停車場辦理「2024太平枇杷產業文化活動」,今年除了推廣富有黃金果之稱的太平枇杷外,也規劃了豐富系列活動,包含以農遊太平為主題的食農教育枇杷巴士、枇杷果樹認養及採果趣、枇杷親子健行等活動,更增加藍莓採果等,邀請大家來太平規劃春季枇杷小旅行,細細尋味太平人文風情,大口品嘗枇杷鮮甜滋味。
全國帕拉桌球錦標賽暨國手選拔23日點燃戰火 「億光」首度冠名支持113年「億光盃」全國帕拉桌球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於今3/23(週六)在高雄市立福誠高中點燃戰火,億光電子長期關心並贊助帕拉桌球運動,這次首次冠名支持此賽事,並於開幕典禮由億光電子董事長葉寅夫、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副會長張雷鳴以及高雄市運動發展局局長侯尊堯擔任開球嘉賓,為精彩賽事揭開序幕。 億光電子於去年贊助經費支持新北市國際帕拉桌球公開賽,並延攬5名帕拉選手提供所需資源,有杭州亞帕運桌球女子單打及混雙金牌的林姿妤、女子單打及混雙銀牌的田曉雯、男子單打銅牌蘇晉賢以及羽球男子雙打銅牌蒲貴煜,以最實質的行動鼓勵身心障礙選手勇於追夢! 此次賽事分為肢障組及心智障礙組,齊聚120多名帕拉運動員以及亞洲帕拉運動會國手場上較勁,包括蕭淑卿、魏美惠、林文信及盧碧春等,其中蕭淑卿更榮獲世界帕拉運動會銀牌,期盼選手們能繼2023年杭州帕運後再創佳績。
以機械為本創新跨界經營 中市經發局長走訪在地跨界產業近年台中多項重大建設陸續發展,擁有完善的產業環境,吸引了多家企業持續擴展,如位在工業區的翔大機械(食品)就是在地隱形冠軍之一,不但提升本業製鞋縫紉機技術,更看中台中擁近285萬龐大人口的消費潛力、糕餅市場,跨足食品業,兩品牌皆獲國內外多項肯定。市府經發局長張峯源日前率隊前往拜訪,並感謝企業不斷深耕、拓展,助台中經濟,更堅定創新長達30年的精神,使品牌邁向國際、成台中之光。
十八尖山百年慶賞花活動開跑 上萬人湧入賞花踏青新竹市著名景點十八尖山,為歡慶100歲生日,今(23)日新竹市「百年青春X相約新竹」十八尖山百年慶賞花活動開跑,市長高虹安也到場與市民一同賞花踏青。今年除了有舞台演出、花香市集、植物染體驗及步道導覽外,更攜手林保署辦理贈樹苗、小盆栽活動。適逢天氣放晴,一早十八尖山就湧進上萬人,要趁著春暖花開時節共賞大自然之美。
國民黨立委要登太平島 林濁水批湊熱鬧:想宣示主權應該去這些地方總統蔡英文是否依往例在520卸任前登上太平島,藍綠吵翻天,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國民黨召委馬文君更已排定將在「516」登島考察。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呼籲,不要讓台灣成為國際社會頭痛的挑釁者;前立委林濁水則質疑,國民黨現在去太平島宣示主權,是要湊什麼熱鬧?
挪威年度安全報告稱中國帶來這些威脅 解放軍現代化為具備犯台能力挪威情報署先前發布年度安全挑戰評估報告,提到中國和俄羅斯都想改變國際秩序,而中國對挪威雖無軍事威脅,卻想把勢力拓展至北極地區,其經濟力量與非正式貿易制裁則最具影響力的工具,並稱中國解放軍要在2027年成立百年達成現代化里程碑,不只是為了降地美國在其周圍行動,還能進犯台灣。
怎麼看出一個人有不有錢?不是名包、名錶!財經專家曝6大特徵一看就知道一個人的家境光從外表其實不容易看出來,因為多數有錢人其實不喜歡炫富,反而都是低調過日子,這樣要如何分辨出誰才是真正有錢人呢?對此,Quora網站的財富作家BernieKlinder就整理出6個富豪常有的共通點,他認為自己的總結涵蓋了約三分之二的有錢人特徵,但凡事總有例外,因為有些人還是喜歡炫富的。
連3天夢亡妻哀喊:救我…夫堅持破墳驚見「棺材空了」!離譜真相曝光中國陝西一名男子連續3天夢見亡妻向他求救,原以為是思念過度導致,但他十分掛心在夢中痛苦求救的妻子,於是決定前往墓地一探究竟,沒想到男子卻在墓地附近發現妻子的手鐲掉落地面,趕緊破墳開棺後,更赫然發現妻子的遺體已憑空消失。警方調查指出,遺體竟是被盜墓賊偷走,作為冥婚使用。
疫後報復性旅遊升溫!高雄巨蛋春季旅展萬人好康疫後報復性旅遊升溫,「2024高雄巨蛋春季旅展」今(22)日起一連4天登場,匯集60家旅遊業者、飯店、遊樂園等共160攤,首日吸引逾萬民眾搶好康。業者搶攻商機,祭出國外旅遊最高便宜1.2萬元。高雄星級餐券超值下殺,最低368元起。
勞動部YS化身ChatGPT 青年職涯大小事隨問隨答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YouthSalon,簡稱高分署YS)今日(3/23)以「YSChatGPT-職涯全方位即刻啟動」活動,邀請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及YS長期合作的企業夥伴、職涯教練與心理師,化身YSChatGPT智庫,現場回應青年職涯難題,與青年提前歡慶青年節!
iWIN能管虛擬創作?衛福部與動漫界談判破局 蔡易餘點出擴權疑慮:適可而止「被iWIN了?」是日前動漫討論區的熱門用詞。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先前因「兒少性剝削管到虛擬創作」,引發網友不滿,事後衛福部找來相關代表開會,但「達成結論」一說再度被相關團體們抨擊。對此,就連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批評,衛福部此舉是用管理真人的法律去擴權管理虛擬世界;且逕自發表4點結論,是陷與會的民團及平台業者於不易,呼籲衛福部適可而止,還有更多真實的兒少議題需要關心。
賴清德啟動國家希望工程議題論壇 成大醫教授:盼共同落實健康台灣願景準總統賴清德的國家希望工程議題論壇「健康台灣」今(23)於高雄展開首場,由賴清德恩師、成大醫院前院長陳志鴻擔任召集人,邀集醫界專家針對不同領域提出建言,作為新政府施政參考。與會的成大醫學院教授李貽恒指出,國家希望工程是攸關台灣整體未來建設的走向,期盼公部門、醫界、產業界能攜手打造更健康的環境,落實「健康台灣」的願景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