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檢方虐民記—評心智九歲被告洗錢案

2023-01-0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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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資料照,柯承惠攝)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資料照,柯承惠攝)

檢方每暢談檢察獨立、人權保障,並以法律守護者自居,觀察台南一地,近期就有《學甲爐渣案(非法掩埋超過67公噸,不法獲利21億以上)、88槍擊案、綠能光電利益案、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收賄案》等等,在舉國關注台南之時,南檢靜悄悄以《洗錢罪》起訴一位「心智只有九歲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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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2022年底,當檢方自詡正義化身、公益代表人及高層作秀面具下,卻用《洗錢罪》起訴心智障礙被告,這才是血淋淋、赤裸裸隱藏在角落的真實案件,更可查見檢方形式辦案或實質上虐害弱勢被告,這般懂法、用法且表面光明潔淨的正義檢方,蔡清祥、邢泰釗「們」可敢面對?還是成天作秀吹捧宣揚蔡政府德政,作夢步步高升?

邢泰釗之尋找正義?帶領民眾見識不一樣的檢察官

邢泰釗成天掛在嘴上「檢察官具有法律守護者及公益代表人之雙重角色(性格、責任)」,經檢索最高檢網站,該詞彙今年五月邢某上任總長後已出現三次(2022年5月12日、9月21日、12月14日),可見宣傳頻繁,至於檢索「向上溯源」則出現六次,搞得好像蔡政府高官天天「宣示」打擊犯罪?

「抄稿」一路用到總長?邢泰釗著,2008日新司法年刊、頁21。(作者提供)
「抄稿」一路用到總長?邢泰釗著,2008日新司法年刊、頁21。(作者提供)

2008年邢泰釗之雲林地檢署誌及日新司法年刊文章,迄今已逾十四年(歷年狂抄容略),讀者若有興趣請檢索「邢泰釗、法律守護者」,必然發現「抄來抄去怎跟14年前的《雲檢署誌》一模一樣?」同理,蔡清祥在《北檢署誌(皇華台北、邢編)》序文也提到:「檢察官更需發揮其公益代表人、法律守護者角色,以維社會正義、保障人權。」請問蔡邢對「法律守護者檢方起訴心智九歲被告乙案」怎看?難道要引用呂文忠稱:「樹大必有枯枝?」蘇貞昌(12/23)也說:「公務員中難免有敗類、不肖。」舉示檢方殘虐弱勢及其惡行,例如:檢方向弱勢被害人討要利息檢方濫訴之諸慶恩再審案檢座(黃睦涵)偵查中私訊被告再評《食安及毒檢》案「現代東廠記」之總長、調查局長及廉政署長等等,起訴心智九歲被告案或只是冰山一角。

北檢吹捧邢泰釗「泰山可倚,昭如日星(泰昭=泰釗)」。邢泰釗整天編書成癖,蔡清祥譽為「邢奇才、邢留情。」但最嚴重弊端仍是檢方成群結黨,一本2011年《雄檢署誌》作者群,目前有總長邢泰釗、廉政署長莊榮松(媒體譽為邢泰釗2.0)、調查局長王俊力、南檢檢察長葉淑文、雄檢檢察長洪信旭(綽號司法獒犬),統稱為「邢泰釗們」,難道檢方只有這些人才?邢泰釗2.0們及其麾下,到底是怎樣的真面目?請看「南檢(葉淑文麾下)」在2022年的真實案例。

被告心智九歲(六歲至九歲) 檢方用《洗錢罪》起訴?

該案(台南地院111年度金訴字第XXX號)關鍵很簡單:「被告是否遭詐騙交付提款卡及是否具有洗錢幫助故意?」經查,被告現年23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臺南市政府身心障礙鑑定表》,本件被告為「中度智能障礙(智商介於54至40)」,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以至未滿九歲之間,需於他人監護指導下部份自理簡單生活,無獨立自謀生活能力。準此,先定性該案被告心智為九歲(實際未滿九歲,介於六歲至九歲之間),實務上對該類型心智障礙被告,基本上均可判斷為弱勢族群,更應透過法律規範充足程序保障之。

筆者點出四個嚴重問題,明示檢方該案草率及罔顧人權。第一、程序保障之嚴重疏失:為何該心智障礙被告於警方詢問、檢方「偵查時無法律扶助?」此點鄭重懇請司法院及法務部檢討,難道實務上對身心障礙被告並未告知其權益?(筆者管見認為,該類個案於偵查中「應」指派法扶律師;南檢別跟筆者扯什麼「業經詢問被告,並已徵詢其同意「毋庸指派辯護人」。」請再看一遍「被告心智九歲!」)第二、檢察官詢問未發現被告心智狀況?本件被告心智障礙(九歲),南檢偵查辦案過程不得而知,但「檢察官詢問一位心智九歲被告,卻未發現異常?」按檢方辦案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應予注意,本案完全沒發覺被告心智障礙狀況?筆者審慎一點,若檢方有疑問被告偽裝心智障礙,應於偵查中聲請「心理衡鑑(精神鑑定)。」或假設南檢明知被告屬於心智障礙者,該案偵查過程更令人驚心恐怖。

法務部長蔡清祥。(柯承惠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資料照,柯承惠攝)

第三、「對心智障礙者,檢方問案同於一般被告?」第四、「被告(心智未滿九歲)有無責任能力?檢方為何仍起訴?」繁雜法律詞彙且擱置,筆者舉例以明:檢察官問一位九歲孩子,問:「你認罪?」或和顏悅色笑講:「你乖乖喔,這件事你做錯了,是這樣對不對,說『是』?」請注意對心智障礙被告問案,最重要是什麼?答案是應讓被告(孩童)理解及指派監護人、辯護者(例如家長、律師)陪伴。請問監察院、法務部是否該徹查該案?當然,筆者已預見法務部之掩蓋及南檢回覆,答案必然是本署檢察官一切合法、一切依法、查無不當等等。筆者只問一句:「檢方偵辦,起訴一位心智九歲的孩子?」蔡清祥、邢泰釗及葉淑文若掩蓋抹粉,寧不羞愧?《蔡邢莊王葉洪》同氣連枝,誰敢真的追究,期盼監察院嗎?

法律守護者之檢方 面具下真實面目為何?

檢視該案客觀事實,心智九歲被告「交付」提款卡給詐騙集團。宏觀觀察,此類案件同時包含「詐騙集團、車手、本案被告(或被害人)及遭詐騙受害人」,有趣的是該案類同筆者之前撰文「院檢殘虐記」,本案被告是遭騙「租用帳戶供網路拍賣之用」,但是否能遽然斷定「被告就是洗錢幫助犯?」由本案心智九歲被告觀察,顯然難認被告之心智具有足夠警覺,合理推論「被告遭到詐騙集團以話術訛騙」較為可能,更應詳觀其始末及避免冤斷。而「被告一時失慮或不察」檢方用在「黑心商人、黑心食品案」緩起訴,保障人權例稿複製貼上講的煞有其事,是否該評論為「黑心守護者?」

「檢方用《洗錢罪》起訴心智九歲被告乙案」,筆者直接指名「蔡清祥、邢泰釗」兩位高官且回應筆者本案看看?內閣將改組,蔡清祥妄想當國安局長(或秘書長)是吧?那好,筆者質問肖想法務部長的羅秉成,《蔡邢羅三人組》蔡羅敲鑼、邢泰釗鼓掌「宣稱保護被害人」,三位看誰出來回應筆者?還是檢方「有」讀書人尋思「泰山可倚」幫忙跳出來筆戰?

該案南院一審判無罪(衷心感謝法院)。初步可判斷檢方偵查草率及殘虐弱勢。筆者可以預言,本件若檢方上訴二審應會主張「重啟鑑定」,筆者就直接戳破,被告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含臺南市政府身心障礙鑑定表)足以判斷其心智僅九歲,南檢偵查中不好好查案或聲請鑑定,一審敗訴後(台語:時到日到)檢方法律守護者兀然跳出來要證明「心智九歲被告『行為時』心智正常?(請注意看「行為時」這三字)」內行人不妨細細推敲。

邢泰釗等留名青史:檢方「追殺」弱勢族群如此用心認真?

話再說回來,檢方「追殺」弱勢族群如此用心認真?難怪士檢(目前在南檢)黃睦涵偵查中「私訊」被告富商,雄檢吳韶芹「不傳喚」遊民被告直接公示送達起訴,雄檢「超慈悲」對《重大食安案》大談「黑心商人被告一時失慮,致罹刑典」處予緩起訴罰320萬。當真奇怪,法律守護者一面吹噓保障人權,另一面「合法」追殺、起訴一位心智九歲被告《洗錢罪》?筆者想起南宋趙構賜秦檜府邸牌匾「一德格天」,秦檜繆醜樂笑呵呵,焉知後世「白鐵無辜鑄佞臣?」邢泰釗率領的檢方團隊「拚老命」證明心智九歲被告有罪?真是令人讚嘆,必當留名《司法青史》永世流傳。

 

20220509-最高檢察署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9日出席交接典禮。(柯承惠攝)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資料照,柯承惠攝)

古代有種特殊書類稱為「祟書」(作祟之祟,非崇高之崇),類如黃曆係記載吉凶、邪鬼作祟之記錄,筆者常跟好友開玩笑,筆者歷年評論可稱「司法祟書」,常年考據鬼祟踵群虐民,刀俎錚錚對弱殘,刀刀見骨視民如魚肉耶?《詩經、大雅》云:「式遏寇虐,無俾作慝。」後漢書云:「生為惡吏,死為敝鬼(厲鬼),面對曲直,足明真偽。」當虐刑猶如惡鬼,表面卻自譽如神似聖?人民其實只期望安居樂業及平安之生活,或許檢方黨錮且腐敗不堪,高層只求作秀升官,未曾絲毫省思?

最後請再看一遍:「檢方自詡法律守護者,2022年檢方用《洗錢罪》起訴一位心智九歲的被告?」蔡清祥、邢泰釗及邢泰釗們,您家裡沒孩子吧?寧不羞愧至極?

後記:人神共憤之紅龜「烙跑五年」,檢警宣稱除暴安良、儘速緝捕到案?

《台南88槍擊案》發生逾一個月後,最高檢(12/16)新聞稿:「總長表示有信心也相信,『人民褓姆』必定不負國人期待?洪政軍(紅龜)經通緝潛逃5年,期間仍犯案不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惡性重大應速緝捕到案。」檢方先甩鍋丟責任給警方?12/27媒體報導載:「88槍檢警大鬥法!檢察總長邢泰釗氣到想摔電話、限警3個月內活捉紅龜」。明眼人請看「3個月內」才是關鍵字!該新聞出來後,最高檢(12/28)澄清:「88槍擊案『檢警合作無間』,並無『檢警大鬥法』情事。」端是一團和氣。(笑)

筆者先提醒「蔡政府執政已六年」,當隔了745天(超過兩年)蔡英文再次開放媒體提問,媒體問道:「最近台灣發生多起治安事件,包括『台版柬埔寨』震驚全國及台南88槍擊事件,社會安全網是不是破了?」蔡英文(12/27)道:「我們還是要強力作為,這些擾亂秩序的人跟事情,可以有效處理。」蔡政府掃蕩犯罪強力作為、有效處理?奇怪了,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怎講:「88槍?黑金?」、「黑道、黑金充斥台南的政治」、「黑道介入台南市議長選舉!總統、副總統、代理黨主席、市長還要繼續靜默嗎?」筆者提醒一下,台南直轄市2010年12月25日起由民進黨執政,迄今已達12年!可不是12天耶。

20221227-總統蔡英文(中)、副總統賴清德(左)、行政院長蘇貞昌(右)27日出席「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記者會。(顏麟宇攝)
總統蔡英文(中)。(資料照,顏麟宇攝)

觀察前面最高檢兩則新聞稿,最高檢先稱:「被告犯行人神共憤、應速將洪政軍緝捕到案,除暴安良。(筆者看完一直笑)」一位「人神共憤」的被告(紅龜),重點是「烙跑」已長達五年,期間犯案不斷,「時至日至」邢泰釗跳出來講「儘速緝捕到案、除暴安良?」(原文:88槍擊案涉案之紅龜通緝犯,「檢警」均有儘速緝捕惡性重大、逃亡多年紅龜到案之責任。)敢問邢總長,檢方講這些打臉自己麼?仔細推敲,媒體稱「3個月內活捉紅龜」顯然才是關鍵。總長大人傳聞您氣到要摔電話乙事,總之筆者個人就當信了。當然,最重要還是「檢警」何時抓到紅龜,全國靜等矣。整天「唱戲」除暴安良,蔡政府遍地惡霸地痞?邢泰釗「請別忘了徹查」背後動搖國本的《綠能光電利益案》!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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