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起火難逃生 內政部審查早就發現了

2015-04-20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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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認定,廣達19600坪的空前巨型停車場將成為最可怕的公安問題。(取自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

北市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認定,廣達19600坪的空前巨型停車場將成為最可怕的公安問題。(取自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

北市府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出爐,認定大巨蛋案最大致命傷就是體育館和商場的共構結構,並擁有和園區內各棟建物連通的史上最大地下停車場;還有園區通道過窄,消防救災和民眾逃生無法同時進行,造成逃生困難,實際上,北市府安檢小組成員們對大巨蛋案的疑慮,早在內政部營建署和台灣建築中心審查大巨蛋案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書」就已提出質疑,但最後遠雄仍未提出任何改善,就輕騎過關地即時從中央取得評定書和許可,如期在郝市府拿下建築執照,成為今日這顆高度爭議的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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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公布大巨蛋安檢報告後,遠雄由大巨蛋案建築師羅興華回應說,地下停車場內均有防火區劃隔開及消防設備,根本不會有問題;商場和球場結合,及設有地下停車場都是國際趨勢,且大巨蛋一旦發生火警,應以人員疏散逃生為先,現代化房子可以自行滅火,消防車、救護人員不需要急著搶先進去。但羅興華說法一出,各界一片譁然。

實際上,北市府安檢小組對大巨蛋案的諸多疑慮,在當年遠雄將大巨蛋案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書」送到內政部審議時,亦引起審查委員的質疑。調閱大巨蛋相關檔案,內政部營建署審查通過大巨蛋案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營建署和評定機構台灣建築中心前後共召開5次會議,營建署邀集署內審查委員、評定小組委員、台灣建築中心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等,從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11日,共召開4次審查會,之後台灣建築中心再於2011年6月23日召開大巨蛋案驗證評定審查會,有條件通過,並於6月27日發出大巨蛋案評定書。

超大型地下停車場 安全最大疑慮

審視內政部營建署召開的4次「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審查會,多位委員均對大巨蛋案商場和體育館的共構結構僅以防火牆區劃作法,甚為疑慮,委員黃武達、沈子勝認為,購物中心與室內體育館空間量體結合為一,二者均使用強度高且人員眾多,當發生緊急狀況時,人員可能相互推擠;另委員基強也質疑,商場和室內體育館間的防火捲門在發生火警時若無法降下,是否有替代方案;另外,在北市府的疏散電腦模擬中,人潮主要堵塞在出入口,而當年審查時已有多位審查委員質疑體育館觀眾席出入口總寬度過小問題。

此外,無論是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委員或是台灣建築中心負責評定的專家學者,對大巨蛋案最大的疑慮,就是與商場、影城、旅館和商業大樓及體育館相互連通的巨型地下停車場,因遠雄此一空前設計,整個大巨蛋案廣達19600坪的空前巨型停車場成為最可怕的公安問題,因此,北市府體檢小組即使提出留蛋的替代方案,仍堅持地下停車場需要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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