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維觀點:同婚法案推動過程中,不同族群的核心關懷與法律爭議

2018-07-11 06:50

? 人氣

到了2015年,法務部為了回應美國最高法院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決,首度表態考慮推動同性伴侶法並委託學者草擬相關法案[2]。但是在這期間以基督徒為班底的政黨,「信心希望聯盟」,發動保護家庭與兒少的公投來反對同性婚姻,但最後仍因提案內容不夠明確而被公投審議委員會否決,無法成案。在2016年底,台灣政黨第三度輪替,婚姻平權議題再度進入立法院,並且得到更多立法委員的支持。與2013年伴侶盟同時提出的多元成家三法案不同,此時主要力推的同運團體另外組成「婚姻平權大聯盟」來集中力量於婚姻平權法案。在法制委員會討論期間,挺同團體與反同團體多次聚集數萬人於立法院或總統府外表達支持或反對的聲音,造成社會嚴重撕裂。法制委員會最後以兩種民法修法版本送出,預定在2017年開啟政黨協商,進入法制化的最後程序。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2017年初,總統蔡英文分別接見兩方代表,表達願意儘力促成中央政府級的對話平台,但是最後協調的效果不彰而被擱置。與此同時,大法官宣布受理同性婚姻相關的釋憲案並進行憲法法庭公開言詞辯論,並於五月底宣布釋字第748號【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讓台灣成為全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法制化的國家,但是仍有兩年的緩衝期給立法院形成合適的法案。此時雙方的戰場又轉回到性別平等教育,更多的家長表達中小學的性平委員會應增加家長席次來監督校內所實施的性平教育內容。2017年底,同樣多以基督徒為班底的「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針對支持同性婚姻的立法委員黃國昌發起罷免投票。後來雖然因為通過所需要的總投票人數仍未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法前相當高的門檻而未能成功,但因為贊成罷免的票數遠遠多於反對罷免者,也開始對其餘支持同婚的立法委員產生喝止力量。

目前(2018年中)最新的狀態是:由於公民投票法的修正,公民投票通過的門檻大幅降低,以基督徒為背景的「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提出三個公投法案(分別是關於婚姻定義、適齡性同志教育、同性伴侶專法公投),希望藉由年底的地方政府改選得到社會大眾的支持而通過,以至於在不違背大法官釋字第748號下,限縮同性伴侶結合的立法形成範圍,保護婚姻的定義並節制同志運動在教育界的影響。而支持同婚的團體則提出對應的另外三個公投案,但目前還未確定是否通過中選會的初審。

二、同性婚姻爭議中的族群樣貌

由以上簡單的歷史回顧可見,近十年來的相關爭議背後其實是有特定的團體在倡議支持或集結反對,分別來自所謂的同志運動(同運)團體與宗教團體(其中以基督教最有影響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台灣歷年各式的統計與調查中,同志族群與基督教徒在社會中所佔的比例都約在5%到10%之間,但同性婚姻所產生的支持與反對的民意調查也總是都至少是30%以上。也就是說,這兩個「少數族群」所倡議或反對的理念其實遠遠超過他們自己的族群範圍,各自成為代表社會上至少1/3強的民眾立場,主導這些年相關爭議的話語權[3]。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