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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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5年來第一次修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也更名為《憲法訴訟法》,今(18)日於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降低民眾、國會聲請釋憲的門檻及限制,民進黨立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這是司法改革重要里程碑,這次修法是各界集體努力結果。(林瑋豐攝)

《憲法訴訟法》降低人民申請釋憲門檻 民進黨團:司法改革里程碑

示意圖為司法院憲法法庭。(資料照,取自司法院網站)

「釋憲」新制三讀通過!聲請、判決門檻都下修 人民可就「個案」聲請

20180710-憲法法庭「是否受理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說明會」,結束後,聲請人代表監委仉桂美受訪。(陳明仁攝)

行使調查權發現法令違憲疑義能否聲請釋憲 監委:不該因黨產案特殊性就侵害監察權

去年朝野為之大打其架的前瞻基礎建設條列與預算,在野三十八位立委好不容易提出釋憲聲請案,大法官在經過八個月之後決議不受理。(資料照,陳明仁攝)

風評:歷史廻聲令人唏噓─司法立法折翼,助長行政獨裁

國民黨立委聲請釋憲未果,五個月後,由監察院就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圖為國民黨團在立法院會表決呈中高舉「不當黨產會違憲!解散!」標語。(資料照/顏麟宇攝)

風評:監察院聲請釋憲 適格嗎?

大法官做出解釋,卻不能為定紛止爭,為當事人掙得正義,是社會對司法失望的因素之一。(截取自民間司改會官網)

羅士翔觀點:所以,我們不用在法院流浪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