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總長涉案,廉政署敢查嗎?

2022-05-2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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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邢泰釗(左)、高檢署長張斗輝(右)。(顏麟宇攝、新新聞資料照,新新聞影像合成)

檢察總長邢泰釗(左)、高檢署長張斗輝(右)。(顏麟宇攝、新新聞資料照,新新聞影像合成)

「蔡英文!請問邢泰釗如果涉嫌弊案怎處理?這可是您提名的。」又,莊榮松高升廉政署長,2022年5月24日首次署務會議大談「正人必先正己,秉持自身操守與廉潔。」或莊署長首要「政風事項」應是嚴查「老上司邢泰釗之涉案」,莊榮松「會」大義滅親,一查到底?還是船過水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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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邢總長頻講:「保障人權、守護公益,必不負國人託付。」真與假之間,到底哪些是真實?筆者謹以本文,請問:「廉政署及全國檢察官們,乃至立委、監委等,何人敢查現任檢察總長?」

2022年火速出書,背後牽涉的嚴重弊案?

《犯保協會》實質上為公務機構之延伸,此部分可參考其沿革。邢泰釗先前為「犯保協會董事長」,今年3月21日《2022被害保護工作指引》(下簡稱「該書」)召開記者會宣傳,在場並由蔡清祥、羅秉成等致詞。經查,該書出版日期為「2022年2月」、設計印刷廠商為「天津企業有限公司。」

20220526-2022年《被害保護工作指引》版權頁,設計印刷jo6天津企業有限公司。(作者楊岡儒提供)
2022年《被害保護工作指引》版權頁,設計印刷jo6天津企業有限公司。(作者楊岡儒提供)

細究更深一層的資訊,依照《馨生人電子報》2021年9月號及今年2月號載,該書係於2021年9月間邢董指示研議編輯,並於2022年2月11日定稿。筆者由於長年從事編輯文書,審酌「編書、出版均需要客觀時間」,例如:招標、校稿、美編及印刷等,發現諸多疑點。

《犯保》該書有無招標?招商程序為何?

內行看門道,請問:「《犯保》該書有無招標?何時找廠商校刊、美編及印製?」當然邢董或推給底下人,說道:「本官不知,想是下屬一時未查,該書只找天津公司印刷!」這種猶如小兒話語,會是「善於查賄、功績顯赫」的「前高檢檢察長」所講出來的?是以嚴重質疑,先請問:「該書之設計、印刷費全部是多少?」邢董當時身為董事長居然不知?

別忘了,韓豫平加菜金2880元案,被法院判決4年6個月定讞。還是檢方又要大慈大悲的講:「查無不法,爰以簽結?」假設有任何檢署(北檢、新北檢)、檢察官敢這樣處理或逕自不起訴處分,看看監委們怎處理,邢家太座朱富美可是監察院秘書長,是否同流包庇,還是果真御史清流?想是此案必定名留司法青史。

邢善於查賄,卻找成立未滿一年公司印刷及出版?

天津企業有限公司(下簡稱「天津公司」)查詢其公開登記資料,係2021年1月22日由「陳某」以100萬獨資設立登記,筆者搜尋網路,並無任何該公司官網、歷年宣傳資料或印刷活動史。為求詳實,再度比對《公司網公開資料》,天津公司另於2021年11月30日變更公司住址(註:請特別注意這個時點,以上均側錄網頁搜尋紀錄)。

由另一角度說明,天津公司現址:「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1之1號29樓之2」,但查其原址為「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四段179號18樓之9。」筆者分別採用經濟部及公司網公開資訊查詢,姑且不論多家公司之頻繁搬遷,該原址現況顯示:「巴納克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馬某)。」其原名「巴納克生醫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15日又是由「陳某」以100萬獨資設立登記,僅最初設址中和,之後搬遷至新北大道四段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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