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國軍人力、兵源素質屢遭質疑,因應募兵的4個月軍訓役期需延長嗎?

4個月的軍訓役期能不能培養有效的後備戰力,引發不少議論。示意圖,陸軍機步排城鎮戰訓練情況。(蘇仲泓攝)

近年中共機艦在我周邊海空域活動頻次持續攀升,直接、間接對台軍事壓力都大增,儘管國軍在過去數年間,無論對美軍購還是以特別預算採購國造武器,至少在裝備更新上,軍方確實有較明顯的戰略或配賦目標去執行,不過回到基本盤,除武器裝備跟上時代,作為核心軟體的「人」,如何透過不同兵役制度建構足以滿足國土防衛需求的兵源戰力,特別是在4個月役期軍事訓練役男戰力屢遭質疑、後備教召屢遭檢討下,受關注程度不下F-16V戰機買多少架、潛艦國造進度如何等議題。

國軍兵役制度幾經調整,直至近年才改為目前的「徵募並行制」,即以招募服役至少4年的志願役官、士、兵為主,以及服役4個月即退伍的軍事訓練役為輔,其中後者是在一年期義務役退場後,鑒於《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義務情況下,為確保役男具基本「步槍兵」資格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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