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性侵與傷害兒童須受「鞭刑」 7千多人連署附議通過!

2017-11-0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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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對「酒駕累犯」以及「性侵」、「傷害幼童者」增設「鞭刑」處罰方式附議過關!相關機關2018年1月3日前須回應。圖為新加坡鞭刑示意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對「酒駕累犯」以及「性侵」、「傷害幼童者」增設「鞭刑」處罰方式附議過關!相關機關2018年1月3日前須回應。圖為新加坡鞭刑示意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台灣酒駕、性侵案件頻傳導致民眾不滿,民眾10月23日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對「酒駕累犯」以及「性侵」、「傷害幼童者」增設「鞭刑」處罰方式,截至今(3)日下午2點已突破7772多人通過附議,相關機關須在2018年1月3日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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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機關2018年1月3日前須回應

提案者認為,「性侵犯」對被害者有極大的身心傷害,且再犯率極高;「傷害兒童」也是傷害國家未來的棟樑,無疑侵犯國家的利益,且造成社會不安;「酒駕犯罪者」已先不尊重別人,且間接預謀殺人,乃至可能造成無辜的人喪失生命,故提議三者犯罪處罰應增設鞭刑,不但可嚇阻其再犯之可能,對於未犯之可能犯及預備犯也有嚇阻作用。

該提案在短短時間就通過附議,得到不少民眾認同。提案通過附議後,相關機關將於2018年1月3日前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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