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2)日下午公佈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就其中相關疑點進行行政調查,並將資料全移送交檢調偵辦。報告中舉出國防部採購5大缺失,慶富聯貸案5大缺失,並疑涉詐貸、洗錢,報告也披露行政高層介入,包括府「函轉」的過程等,相關疑點都送法務部,將交由檢方偵辦、司法處理。
下午公佈調查報告的記者會僅1小時,扣除報告時間,有不少問題集中在銀行損失估計與賠償、打呆、以及一銀董座人事問題,或國防部相關懲處上,政院則強調調查報告會移交給檢調偵辦,至於高層涉施壓,因「函轉屬正常」且政院約談的人士均否認交施壓,因而是否有施壓政院最後是「有疑問」,只強調相關公文、會議紀錄都會交司法偵辦。
而整場記者會下來,主持會議的副院長、專案小組召集人施俊吉講了不下10次的交給司法或移送, 也2度提到了「分際」,但列席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並未主動說明,而獲點名提問的現場媒體也未「CUE」到蔡碧仲回答,讓蔡碧仲在現場形同「人型立牌」,毫無用武之地。在四點左右發言人徐國勇宣佈記者會結束後隨即閃人。
既然政院如此強調司法,以及19天趕工開5次會資料的完備,也因此法務部接下來要如何偵辦此案,調查進度為何,是否像賴揆所言「調查無上限」?又會約談哪些人?目前完全沒一個譜。
然而現場媒體不是沒關注責任問題,畢竟對大眾而言,這責任不僅是行政,也包括司法,碰到司法就「避」未必是好事。有媒體詢問,整個調查報告顯示國防部和一銀很大缺失,國防部究責會到哪層級?接下來的善後措施為何?
政委羅秉成表示,標案從97 年到103年(2008-2014),跨越6年,承辦不下百人,上下的層級權責畫分,這部分究責將依國防部權責查明懲處人員。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則說,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處以罰鍰,另糾正、限期改善,解除經理人職務,會請銀行局依權責簽報。這樣的回答當然屬行政範疇,也就是「分際」。
施俊吉則強調,第一,會建立軍事採購的標準作業流程,其次,像這種巨額的軍事採購應注重稽核,會思考增加稽核效益,第三,「整個聯貸案就是國防部、慶富和管理行一銀之間缺乏三方合約跟照會制度,這也是要改進的地方」,第四一銀如何在授信、徵信及貸後管理予以加強,第五,財政部如何加強公股銀行管理。施所言也是行政機關的權責,還是「分際」。
媒體問及,高層是否施壓,以及究責,或相關法令責任一併追究?施俊吉說,調查出來的就是政院相關會議、公文以及相關紀錄,會把這些公文移給法務部,「往下就是整個司法的調查」。回答所言也盡於司法為止。這不禁讓人想起馬英九的名言,「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媒體又詢問,總統每年接到陳情非常多,類似這樣的函轉是否就是施壓,是否請法務部繼續了解?調查小組的時間比兆豐案開了6次會時間短,是否接下來給法務部做,行政調查就告一段落?
對此施俊吉說,總統府函轉民間企業或人民陳情函給行政院,是一個正常的作業程序,我們把它列出來,並不代表我們認定它有施壓。其次,行政調查到這階段已得到許多卷證、資料,國防部和各方面資料也已很完整,已足夠讓司法單位做進一步偵查,行政調查和司法調查有一定分際,現在做到這程度,要趕快移送,否則對相關案件「恐有洩密之責」。問題是政院快快移送,司法會不會「慢慢辦」?
政院官員對高層是否施壓,馬英九是否關說這類事,今天都儘可能低調、中立,而不做任何表態,或許還可理解。但這份調查報告附件裏顯示的帳目在國內外進進出出,政院也都不諱言這有洗錢之嫌。法務部在現場不積極表態,這就非常奇怪了。難不成還要等長官指示,或者黃國昌揭弊到哪辦到哪,還是等秘密證人檢舉,然後看事辦事?至於國防部、財政部、金管會會移送哪些官員,現在誰也沒答案。
既然連個大方向都沒有,那也就遑論除了政院提供的、行政的「調查報告」外,對於如何保全證據,辦案方向、如何防止脫產或涉案嫌疑人「潛逃」,是否約談相關證人等,法務部會有什麼樣的盤算,或者就是被動等待。這辦案會比拉法葉還要清楚嗎?到時政務官或執政團隊不用揹?到底是公股銀行人事大風吹、賠給銀行看不到吃不到的2百億比較有感?還是紮實地辦幾個壞蛋才能大快人心杜絕弊端?
「賠200億,不如辦一個壞人」,若非人謀不臧怎會有賠錢問題?如果一個人都辦不到,一個機關都辦不倒,不究責怎賠錢?司法調查不是就很好笑?施俊吉在記者會都說了,「銀行就是開門等著慶富來搬錢」,羅秉成政委也說了,「是否成為弊案,應該進行司法調查」,那麼台上的次長還要裝什麼呆呢?或者大家都怕「洩密」影響司法而噤聲了?報告既已公佈,人民自有定見,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調查報告移送法務部的資料。包括馬政府時期行政院開會時間內容說明,以及有關慶富疑似用人頭帳戶匯款出國外又匯回國內的紀錄。但這些算不算「弊案」,政委羅秉成說要由司法來認定,法務部則當場未發言。圖/唐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