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空汙增量抵換方式,應再提出合理的修正案

2021-01-1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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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人員24小時巡查工業區空污狀況。(資料照,徐炳文攝)

稽查人員24小時巡查工業區空污狀況。(資料照,徐炳文攝)

2009年許多開發案在環評時因空汙增加引起反彈,環保署於是訂定一種空汙抵換方法(開發行為空氣汙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讓一個開發案增加的空汙,用其他方法減去,以達到空汙不增不減的效果,為開發案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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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抵換某種程度是一種帳目不清的遊戲,但因為只能在同一個空品區抵換(全國有七個空品區),地方政府在爭取開發、回應民意兩者之間至少還能維持一種平衡。然而上個月環保署提出修正案,改成可以跨區抵換,理由是「考量開發案所在區域無法取得排放量抵換」,這只是為開發案找方便之門。

此外還增加一些正當性不足的抵換方式,例如:紙錢集中燃燒排放量、增設餐飲業防制設備或提升效率的排放量、還有農業資材採用腐化菌等減量抵減。

最後修正案因為爭議太大,環保署日前發新聞稿同意暫緩修訂,這贏得肯定,因為環保署是目前極少數在修規則辦法時還會舉辦公聽會的部會,其他多數根本不甩民意,直接預告、公告,開放萊豬進口就是一個代表性案例。

不過現行的抵換方式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修正案則有一些進步的修訂,環保署應該再提出修正案,跟人民溝通後就有共識的部分修正,分述如下。

不應該在霾害嚴重之地擴建工業區

這個空汙抵換原則,是用於環評時審查開發案的一種審查原則,需要環評的都是一定規模以上、也就是對環境影響程度較大的開發案。而「抵換」本身可說是一種取巧的做法,讓開發案新增的空汙以其他方式抵掉,原本自己該做的減量責任由別人代替做了,結果就是自己會失去環保的自覺。

2015年科技部中科管理局為台積電晶圓十奈米廠開發的「中科大肚山園區」,當環評時引起當地民眾抗議,台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就曾說:「從公衛角度來看,不該在PM2.5霾害已非常嚴重的地區擴建工業區。」

不過有了這個空汙抵換辦法,開發案幾乎沒有不過的。而在多項抵換方式中,最後台積電跟其他多數業者一樣選擇以「洗掃街」的方式抵自己工廠排放的空汙。這真是一種最便宜行事的辦法,半導體排放的PM2.5跟路邊灰塵的PM2.5其中所含物質天差地別,根本不能等量抵換。

何況,洗掃街到底減了多少PM2.5也很難計算,這次環保署提出的空汙抵減修正案中就刪除了洗掃街的抵換方式,是一種進步的做法,應該受到支持。

「其他經本署認可之排放量」應明確定義

不論現行或修正後的抵換方式都有一個霸王條款,那就是「其他經本署認可之排放量」,這等於包山包海,只要官方說可以就可以。所以才會有稻草集中妥善燃燒的抵減法(現行辦法),修正案又新增紙錢集中燃燒、餐飲業提升防制設備或效率、農業資材採用腐化菌等空汙排放抵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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