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防災重在坦誠面對問題,談台中捷運綠線通車延後

2020-12-17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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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於2020年12月14日宣布︰「臺中捷運綠線,基於安全理由,確定12月19日無法通車」。(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政府於2020年12月14日宣布︰「臺中捷運綠線,基於安全理由,確定12月19日無法通車」。(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政府於2020年12月14日宣布︰「臺中捷運綠線,基於安全理由,確定12月19日無法通車」。這樣的決策應驗了筆者對於11月16日試營運第6天發生連結器軸心斷裂突發狀況的預判,市府這種坦承面對問題,以安全為重的決定,必定成為臺灣重視重大交通建設安全,國內、外皆知的重要案例,所有的臺中市市民應該給予高度支持,慶幸在正式通車前「找到真正問題」,尤其是市府坦誠面對問題,沒有好大喜功、暗度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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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其他的重大交通建設中,同樣不乏上演「驗收不過」vs.「準時通車」拉鋸撕裂的戲碼,但是多數終得以在最後關頭完成驗收程序;當安全與承諾產生重大衝突,甚至淪為「先驗收、再通車」vs.「先通車、再驗收」之爭時,則問題多出在於「安全堪慮、系統不穩定與狀況無法排除」之其一;遇有上述狀況時,皆因執行機關急著先通車而接受說詞藉口與貪功冒進的結果,最終導致誤信「先通車、先營運、後減價、後驗收」之誘導或誤導,恐有衍生驗收作業不完整及工程品質有瑕疵等疑慮。

20201130-台中市長盧秀燕前往中捷公司,瞭解捷運綠線列車故障原因。(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長盧秀燕11月30日前往中捷公司,瞭解捷運綠線列車故障原因。(台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捷運的通車決策,是嚴謹的科學和專業議題,千萬不可被不具名專家推斷︰「重新試營運最快半年」給震攝到,也不要被抽象的口頭承諾給蒙混過關,只要沒有達到「合約標準、捷運履勘作業要點及大眾捷運法」規定等,臺中市應堅守安全性與穩定性基本原則,絕不有條件彈性通車。如若將通車當作商業或政治議題,或是任意將延後通車刻意充做民意滿意度之問題來調查,代價將是全市甚至全國之不安全與災難。

筆者從事於災害管理暨安全事務,必然支持臺中市政府重視風險、安全第一的決策,並建議臺中市政府及台中捷運公司在正式通車營運前,即刻起應特別留意「缺失改善」與「營運前虧損」兩部分,尤其是溝通公開(缺失改善會議和通車決策說明會議)與證據保全(製造證明和材料測試文件資料蒐集及補充)等問題,例如造成各界臆測紛紛,臺中捷運綠線為何會車廂連結器軸心斷裂?又如令人憂心發生漫漫無期的訴訟,掉入如無底洞般的營運前虧損,有無相應預算及補貼?最關鍵部分,敬請堅持初衷,不隨波逐流,當一切都攤在陽光下,除了重視風險、安全第一,也就不會陷入其他考量的漩渦中了。

 *作者為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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