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前,美國兩黨各自推出競選話題說貼,熱點之一是「中國政策」。民主黨在其新黨綱中刪除「一個中國」,只保留「臺灣關係法」,引起廣泛注意。在筆者看來,這是民主黨在「中國議題」上思淺慮疏、有勇無謀的魯莽短見,如同過去幾十年美國「擁抱熊貓」的天真誤判,是「過猶不及」的另一種誤判。
「去一中」後的兩個可能選項
「一個中國」是「兩岸」議題。「去一個中國」後,民主黨眼裡的「兩岸關係」會是什麼?這無非是廣為人知的「二之一」:不是「一中一臺」,便是「兩個中國」,不會有其他,諸如臺灣地位未定論、美國託管、鼓勵臺灣公投成為美國一州或加入日本,……。
以上兩者中,「一中一臺」等同「臺獨」,「兩個中國」則模棱兩可,要看具體如何定義描述。理論上,如果將「兩個中國」定義描述成「階段性兩個中國,未來一個中國」,則此「兩個中國」仍屬「一個中國」範圍;如果是「階段性兩個中國,未來一中一臺」,或「永久兩個中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條永不相交的平行線,如此「兩個中國」即等同「臺獨」。因此,民主黨「去一中」後如何定位兩岸關係,在理論/概念上,還面臨分屬兩個相反方向的三個選項:第一個方向「等同臺獨」,包含兩個選擇:「一中一臺」,以及「階段性兩個中國,未來一中一臺」或「永久兩個中國」;第二個方向是「重回一中」,只有一個選項:「階段性兩個中國,未來一個中國」。
這兩個方向,「支持臺獨」是徹底放棄「一中政策」,一切打掉重來,另當別論,後文分析。但「重回一中」不僅彷如「鬼打牆」回到原地,莫名其妙地滑稽,還額外惹上「概念麻煩」,因為這涉嫌違反美國「對臺六項保證」中的三項保證,或圍繞這三項保證陷入「說不清」局面。
何以這麼說?因為在「對臺六項保證」中,其第五項是「不改變關於臺灣主權的立場」、第三項是「不會在臺北與北京之間擔任斡旋角色」、第六項是「不會對臺施壓,要求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談判」。
對照此三項,民主黨倘要在兩岸間實施「階段性兩個中國,未來一個中國」,這豈非或者直接違反「不改變關於臺灣主權的立場」、「不會在臺北與北京之間擔任斡旋角色」、「不會對臺施壓,要求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談判」,或者是圍繞這「三項保證」陷入「說不清」局面?回到「一中」,又涉嫌違反「六項保證」,這豈非脫褲子放屁,純粹蠢事一樁?
以此推理,民主黨「去一中」後不可能再「重回一中」,只留下一個可能:支持臺獨。如此一來,即會引發當今與未來的多項可能危機。
危機一:民主黨欲率美國為臺獨而戰?
在今天,如果中共對臺動武,美國一定介入保護臺灣,這是沒有異議,且中共也如此判斷的。倘非如此,臺海局勢早已惡化到中共「反分裂法」所定義的可動用「非和平手段」程度,中共早就揮兵跨海東擊臺灣了。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談華為斷供後的中國科技自主發展之路 | 更多文章 )
「美國一定武力介入保護臺灣」,它的法律依據之一,是「臺灣關係法」,多項條文涉及,但筆者特別列舉一條,是「第二條:b.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此條文清楚表明,美國的武力介入臺海局勢,是為了保護「臺灣人民安全」及臺灣的「社會經濟制度」,亦即臺灣的民主制度。而在此之上的整個「大框架」,則是「一個中國政策」,換言之,這是「一中政策」下的「保護臺灣民主」。除了「臺灣關係法」,在「三個公報」、「六項保證」等涉及美中臺的重要文件中,也皆無任何相關「臺獨」的片言隻語,所有一切都籠罩在「一中大屋頂」之下。而這些,在民主黨的新黨綱之前,是獲得美國兩黨一致同意、全民高度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