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3日下午公布總統令,批准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辭職。黃世銘任期到4月18日,辭職後所餘任期將由法務部指派1名資深的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代理。
黃世銘被控洩密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判刑1年2月。黃世銘在1審判決前曾表示,若1審有罪便會辭去檢察總長職位。在1審宣判後,黃世銘便履行承諾,辭呈於2日由行政院呈送總統府,馬英九總統3日批准。
馬英九雖於3月13日提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顏大和出任下任最高檢檢察總長,但受反服貿群眾佔領議場影響,立法院仍無法行使人事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