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美貪污案 張花冠一審無罪

2014-04-0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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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長張花冠涉嫌收賄案,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張花冠可繼續擔任嘉義縣長。(吳逸驊攝)

嘉義縣長張花冠涉嫌收賄案,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無罪,張花冠可繼續擔任嘉義縣長。(吳逸驊攝)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因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涉嫌向廠商潘忠豪收取新台幣3000萬元賄款,嘉義地方法院今(3)日宣判一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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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冠表示,她要感謝合議庭法官接受她的陳述、還她清白,不過也強調這是遲來的正義,同時希望檢察官不要再上訴,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並保障人權。

張花冠指出,當時她擔任立委角色,協助縣府與中央溝通,這是身為立法委員的「法定職權」,但在檢察總長黃世銘的多次施壓之下,檢方竟然顛倒是非,用莫須有的罪名起訴,幸好真金不怕火煉,法官最終還她公道。

據律師透露,無罪理由是因罪證不足。而地檢署發言人陳昭廷主任檢察官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再研議是否上訴。

嘉義縣選委會主委吳容輝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地方首長若因貪污一審判刑,即必須停止縣長職務,而今天一審無罪,代表張花冠將可繼續擔任嘉義縣長。此外,張花冠也已獲民進黨中央黨部正式提名參選下屆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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