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馬政府靠嘴做事,果然辦事不牢

2014-10-20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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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食安風暴,行政院長江宜樺宣示「八項措施」,他大概沒想到食安溯源的第一步,是得做到「政策溯源」。(資料照/余志偉攝)

化解食安風暴,行政院長江宜樺宣示「八項措施」,他大概沒想到食安溯源的第一步,是得做到「政策溯源」。(資料照/余志偉攝)

做事,不必在乎大小,重點在於做不做得到。做事,不是靠宣示,得靠行動。食安風暴,印證馬政府靠嘴做事,果然辦事不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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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食安事件頻起,除了油風暴還有化學添加物、劣品充良品等等,行政院推出「食安十大行動方案」:一、建置強制登錄制度;二、大幅加重罰則;三、追繳不當得利;四、源頭控管化學原料;五、建制食品追蹤及追溯系統;六、明確規範成分標示;七、鼓勵檢舉及提高獎金;八、強化食品安全監測及預警監控;九、研議食品安全基金;十、增加專家及民間團體參與。

這十大方案去年七月由衛福草擬,十月行政院通過,迄今不多不少正是一年差一周。結果如何?餿水油不夠,還有飼料油。不要說十「大」,一「小」都沒看到。

隨便舉例,第九項,研議食品安全基金:一年了,到現在還是有進口製造劣油的當事人捐款三十億「說要成立」;第七項,鼓勵檢舉及提高獎金;餿水油是屏東農家檢舉六次不成,再跨區檢舉,檢舉後如今搬家避禍;其他諸如強制登錄、強化監測、強化預警云云,都是廢話一句,如果做得到,不要說頂新飼料油,南僑又怎麼可能以工業油報關進口食用油,就算是英文語意和解釋的問題,如果稽查單位用心,豈會到食安事件近乎滅頂後才爆出來?

十大方案,以一年時間戳破政府的「行動決心」。如今,政府再推出「八項強化食安措施」:一、加重刑責,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罰金最高兩億;二、設立檢舉獎金,獎金提高到罰金的百分之二十;三、建立食品追蹤系統;四、食品追溯追蹤,逐步推行電子發票;五、強制實施品管制度;六、夜市餐廳廢油由清潔隊回收;七、加強地方食品稽查人力;八、GMP改革,二0一五年起由經濟部認證。

八項至少一半以上和十大相近,不是追蹤就是溯源,政府連報關單都搞不清楚,如何溯源?更別提新年度的食品源頭管理機制相關預算甚至比前一年還少了二千多萬;八項說要加強地方稽查人力,江揆卻又強調不必增設專職人力,由地方保七統整即可,請問人力要增加在哪?豈不又是說說而已,如果不是說說混過風頭,請問:因應人力加強的預算編列了嗎?還是要啟用第二預備金?十大有而八項沒有的食品安全基金要設還是不設?

政府聲言要擴大民間專家參與,不談「專家」,已有民間自動自發列出油品油脂進口,自二00八年以後,原本從美澳進口為主一轉而為幾乎泰半從越南進口,政府部門有任何單位、任何首長給我們一個答案?到底是哪一樁政策轉向?還是哪一個關卡放鬆?不要忘了,越南自戰後迄今戴奧辛汙染未清,遑論越南茶、越南米混充台灣高級茶、高級米事件頻傳,哪個單位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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