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聊聊蘭嶼核廢,1960年代軍方徵收蘭嶼土地做為軍事基地防範共軍,爾後再借給原能會0.1平方公里做為核廢場(蘭嶼約45平方公里大),用來暫存準備海拋的桶裝低階核廢,其中約88%為發電廢料,其餘為醫農工研領域產生的廢棄物;1993年後因國際公約而取消海拋作業,核廢場也轉由台電管理,不再送核廢到蘭嶼;台電並著手規劃把蘭嶼核廢搬回台灣核電廠;原能會在2017年核准台電提議,卻遭綠營立委否決而不能修法,使蘭嶼核廢無法遷返台灣;最近蔡英文總統擬往蘭嶼向居民道歉並發放25.5億元傷害補償,政府發言人Kolas更指稱國民黨政府欺騙鄉親,試圖把核廢存放在蘭嶼40年;當今政府的說詞與當年本就有講明要建核廢暫存場的既存事實相悖(不僅立院卷宗可查,有工程處告示牌公告相片為證,更有當年全國報紙與蘭嶼的地方刊物刊登興建核廢場的證據,且蔡政府似乎只想發錢卻不願將核廢搬回台灣徹底解決紛爭,這種「轉型正義」不僅顯得造作,更似消費蘭嶼!個人認為蘭嶼鄉親絕對有權力要求取回乾淨的土地,全國同胞都該幫助他們,試問:為何當今政府不願意盡速修法把蘭嶼核廢放回台灣?所謂的傷害補助又是因為什麼傷害而發放?難道是要補償蘭嶼鄉親多年來被反核謠言中傷,說蘭嶼充滿輻射汙染的風評被害嗎?那為什麼不是反核團體與反核政黨出錢向蘭嶼鄉親道歉?最終我們看到蘭嶼鄉親公開拒絕蔡政府的送錢行為,堅持居住正義,這才是貫徹始終、值得稱讚的意志!
最後簡單做個結論,不論高階低階核廢都有處理技術,臺灣核廢的處理問題是出在某些至今不願放棄反核黨綱的特定政黨與其黨羽,為了信仰而罔顧科學事實,竟然唬弄台灣社會數十年,筆者每每看到就覺得如此反智言論竟可以在寶島盛行多時而感到不可思議,僅盼望能分享所知資訊,讓國人可以更清楚議題背景,別再被唬弄消費、利用、受害而不自知。 (相關報導: 王伯輝觀點:2025全面廢核法案通過後的幾個諍言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臉書社團「哥老電力公司」創辦人,討論能源議題數年,現為科技研發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