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mate Action 100+(簡稱CA100+)是由PRI及前述四大機構投資人氣候變遷聯盟共同發起、為期五年的大型倡議活動,於2017年12月12日正式啟動。目前全球已有320家以上的投資機構簽署參與CA100+倡議活動,管理資產規模高達33兆美元,台灣參與簽署的有國泰人壽及國泰投信。CA100+將溫室氣體高排放量的全球前100大企業列為優先議合對象,另外也與極有機會推動清潔能源轉型或是面臨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企業進行議合,目前CA100+已在全球選出161家企業,亞洲企業有32家,其中3家為台灣企業-台塑石化、鴻海及中鋼。此倡議活動希望企業能管理階層正視問題,闡明董事會對氣候變遷風險/機會的職責和監管,採取行動降低整個企業價值鏈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依循「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CFD)框架,加強氣候變遷相關的財務資訊揭露。
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簡稱FSB)在2017年6月發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簡稱TCFD)」,目的是協助企業自願性、一致性揭露氣候相關的財務資訊,以提升公司透明度與對氣候風險/機會的管理與監督,並提供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決策參考資訊。法國是目前唯一將TCFD入法的國家,在能源轉型法(French Energy Transition Law)第173條要求投資機構揭露氣候變遷資訊,並闡述其如何為低碳能源轉型及其他環境目標做出貢獻。
亞洲各國積極推動綠色金融
氣候變遷及環境汙染對亞洲國家影響深遠,亞洲各國政府近年大力推展各項綠色金融政策及行動方案,也要求上市公司揭露氣候變遷及環境相關資訊,其中尤以中國推行力道及廣度最大。中國於2015年4月成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簡稱「綠金委」),由人民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馬駿擔任綠金委主任,綠金委下設六個工作小組,深入研究綠色金融,並推動中國綠色金融發展。2016年8月,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建立較為全面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為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設定方向。2017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議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透過由上而下的政策推動,中國綠色金融市場規模逐漸擴大。 (相關報導: 曾博昇觀點:從數位稅課稅趨勢,談國際租稅新方向 | 更多文章 )
中國除了自己研究、發展綠色金融外,也透過與國際合作,強化金融業環境資訊揭露。2018年秋季,中國與英國聯合發佈了「中英金融機構環境資訊披露試點工作組行動方案」,鼓勵二國的金融機構共同開展環境資訊披露試點。中英二國共有12家金融機構參與試點,中國則由中國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江蘇銀行、湖州銀行、華夏基金及易方達等六家金融機構參與試點計畫。該計畫分為二部份:(1)中國商業銀行環境資訊披露行動計畫;及(2)中國資產管理機構行動計畫。其中商業銀行計畫明確訂出2018~2021年三階段,試點銀行必須依各階段要求,揭露綠色信貸影響、進行環境影響情境分析及壓力測試等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