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石門水庫國有土地?王雪紅之姊:我有我爸DNA,不可能侵占國有地

2016-11-0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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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領導人王雪紅姊姊王貴雲3日親自出面,針對竊占國土一案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宏達電領導人王雪紅姊姊王貴雲3日親自出面,針對竊占國土一案召開記者會說明。(顏麟宇攝)

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之姊王貴雲,日前遭《壹週刊》踢爆竊佔桃園石門水庫附近國有土地7年。對此,王貴雲3日召開記者會,澄清侵占國有土地醜聞,指出「我買這塊地就是因為愛台灣、想好好服務台灣,我有我爸的DNA,是不可能侵佔任何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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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3-王貴雲女士3日親自出面針對竊占國土一案召開記者會說明,圖為王貴雲女士準備資料。(顏麟宇攝)
王貴雲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圖為王貴雲準備資料。(顏麟宇攝)

針對週刊踢爆內容,王貴雲表示,當初法拍買到這塊地以後,地上有國有地、小木屋共5塊地,也支付1年租金25萬元,合約到2019年底。至於其他山坡地,國有財產局也叫他們付補償金,每年都有按時繳交,上面本來有很多違章建築,也都照規定拆除,從來沒有任何增建,工程僅止於維修。

至於週刊報導王貴雲疑似占用石門水庫原為龍珠灣遊樂區所在的國有土地,甚至建造房屋、停車場、鐵造平房,涉嫌違法占用。王貴雲表示,報導中提及的鐵門與建物確實存在,但皆為法拍前已存在的地上物,又因屬水源地管制區,無法任意興建或拆除;而鐵門則是為攔阻民眾,不讓不熟悉環境的民眾進入,以防危險發生。

王貴雲再次強調,「我有我爸(王永慶)的DNA,我是不可能侵佔任何國有地,當初以法拍買下這地方後,其餘附近該租的,1年也有按時繳25萬元租金,國有財產局叫我們付補償金也有按時繳,並非週刊所說的侵佔土地。」王貴雲也說,這塊地每年繳16萬4000元補償金,要回去沒關係,我們就把這筆錢省下來,財政部可以隨時要回去,不用告我們。

不過,財政部長許虞哲稍早行政院院會受訪時指出,佔用國有土地部分除索取補償金外,也已委請律師寫訴狀,這幾天就會採取法律行動。對此,財政部國產署署長曾國基進一步表示,國產署與北區水資源局今天將進行會勘,若認為有違反水庫功用,國產署可把土地變更為公用,後由北水局接管,占用部分也要排除占用,一旦撥用程序完成,租約將自動終止,土地即須騰空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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