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無共識!「終身管制」退將赴中參加黨政軍活動 立院明日表決

2019-07-02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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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朝野黨團2日協商攸關退將赴中管制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但朝野無共識,將留待明日院會表決處理。(資料照,陳明仁攝  )

立法院朝野黨團2日協商攸關退將赴中管制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但朝野無共識,將留待明日院會表決處理。(資料照,陳明仁攝 )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2)日協商攸關退將赴中管制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但未能獲致共識,留待明日院會表決處理。根據民進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將「終身管制」退將不得參加中國黨政軍舉辦之慶典或活動,亦不能向象徵中國政權的旗、徽、歌行禮、唱頌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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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條款」原由政院提案增訂,明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國安相關機關政務副首長或中將或情報機關首長以上人員,不得有上述「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但退離職滿15年者,不在此限。但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刪除相關年限規定,意即改為「終身管制」。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在協商時說明,修法將管制縮小至對於中國大陸黨政軍舉辦的慶典活動,並規範向旗、徽、歌的行禮等行為,「是限定在最小的必要範圍」,以維護國家尊嚴。

20190502-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2日出席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顏麟宇攝)
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中)2日在朝野協商時,指出,修法「是限定在最小的必要範圍」。(資料照,顏麟宇攝)

他處參與黨政軍活動?陸委會:主要針對「赴陸」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及劉世芳都問及,倘若中國黨政軍在非大陸地區的第三地,例如港澳地區、美國等他國舉行黨政軍活動,而退將又參加,陸委會是否納管?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問到,倘若台灣舉辦類似活動,陸委會是否規範?「影響國家尊嚴不分地區,在月球也是一樣。」

邱垂正則回答,修法主要是針對「赴陸」,委員所提及的港澳地區、其他地方將無規範;他也說,依照目前查核、許可的相關規定,在台灣不太可能有中國黨政軍舉辦的政治活動。

違反規定情節重大 月退俸將全數取消

另外,條文也針對「妨害國家尊嚴行為」設有罰則。若退將違反規定,原服務機關將可視情節停止當事人領受10%到100%月退俸5年;情節重大者更得直接剝奪月退俸,並追回已支領的部分。無月退休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但因朝野同樣無共識,將由明天院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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