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是廣大勞工退休生活的重要保障,許多人會透過試算老年給付來規畫晚年生活。不過,日前卻有民眾繳納了 24 年勞保費,因病往生後家屬卻連一毛錢都拿不到,所有保費慘遭「充公」。對此,台灣勞工運動人士孫友聯在《錢線百分百》YouTube頻道指明,該案例之所以無法領取任何勞保給付,問題出在2大關鍵。
勞保繳 24 年為何領不到退休金?專家揭 2 大致命傷
日前有民眾差半年即55歲,勞保費繳了24年,因病往生後勞保金卻全數充公。許多人以為即便生前尚未領取退休金,只要符合條件,家屬應該也能申請一次金或遺屬給付。對此,孫友聯於財經節目中深入解析該個案無法請領的原因:
1. 未達老年給付請領門檻
該民眾的年齡與投保年資「還差半年才滿 55 歲」,尚未達到法定「老年一次給付」的最低請領標準。
2. 退保中斷超過期限
該勞工在投保 24 年後斷保,且退保時間已遠超過法規容許範圍,導致死亡時不具備「在保身分」,連帶使「喪葬津貼」與「遺屬年金/津貼」全部失效。
孫友聯補充,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20 條規定,若被保險人在「退保後 1 年內身故」,且能證明「死亡原因在加保期間即已發生(因病離職)」,家屬仍可提出給付申請。但若離職原因是失業而非生病,或斷保超過 1 年,即使年資再長也無法救回,因此「維持勞保持續加保」至關重要。
遺屬年金與喪葬津貼請領條件懶人包
根據勞動部規範,被保險人身故時的請領權益如下:
【喪葬津貼請領資格】
.加保期間(或退保 1 年內且發病於加保期)身故: 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身故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領取 5 個月喪葬津貼。
.無遺屬或遺屬不符請領條件: 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身故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領取 10 個月喪葬津貼。
【遺屬津貼/遺屬年金請領資格】
須符合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身故」等相應法規條件,符合資格之遺屬始得請領。
勞保老年一次金請領資格一覽
若欲請領「老年一次給付」,勞工退職時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年滿 60 歲(女性被保險人年滿 55 歲)退職者。
.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年滿 55 歲退職者。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 25 年退職者。
.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 25 年,年滿 50 歲退職者。 (相關報導: 記得刷存摺!勞保局今天發紅包「每人最高領10萬元」忘申請就充公,19筆給付入帳時間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 5 年,年滿 55 歲退職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