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不只提供老年生活保障,也涵蓋被保險人身故後的相關給付。因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法定調整門檻,自115年1月起,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調整至21,103元;若被保險人在65歲前、仍處於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死亡,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可依規定申請喪葬給付,一次給付105,515元。
國保不只有老年年金,身故後還有喪葬給付、遺屬年金
國民年金除了提供老年年金,也設有被保險人身故後的相關給付。若被保險人在國保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可申請喪葬給付;若被保險人的死亡情形符合規定,且遺有符合資格的當序遺屬,遺屬也可依規定申請遺屬年金。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的適用條件並不相同。喪葬給付由實際負擔殯葬費用的人提出申請,遺屬年金則須依死亡情形、法定順位及遺屬本身資格判定。
國保喪葬給付誰能領?65歲前、加保期間死亡才適用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並非所有死亡情況都適用。被保險人必須在年滿65歲前,且仍處於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死亡,才會產生喪葬給付請領資格。若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退保期間死亡,或已年滿65歲後死亡,就不屬於國保喪葬給付適用範圍。喪葬給付的請領人也不以特定親屬身分為限,而是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提出申請。
國保喪葬給付115年起一次領10萬5515元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金額,依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計算,給付標準為5個月。自2026年(民國115年)1月起,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調整為21,103元,因此喪葬給付為21,103元 × 5個月=105,515元。
也就是說,115年起死亡且符合請領條件者,喪葬給付總額為10萬5515元。若被保險人在2023年至2025年間死亡,則依當時月投保金額19,761元計算,喪葬給付為98,805元。
國保喪葬給付申請文件有哪些?收據姓名不同須另附說明
申請國保喪葬給付時,須填寫「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檢附申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入帳存簿封面影本、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以及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若被保險人為受死亡宣告者,則須檢附法院判決書。申請人須提出足以證明自己實際支付殯葬費用的文件。若殯葬費收據上的買受人姓名與申請人不同,則須另附書面說明,說明費用確由申請人支付,以及收據姓名與實際支付者不同的原因。
多人共同支付殯葬費,無法協議時平均發給
如果一場喪事由多位親屬共同支付費用,國保喪葬給付原則上仍可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若勞保局核定給付前,有兩人以上同時提出申請,勞保局會通知申請人協議由其中一人代表請領;如果期限內無法完成協議,則依規定將喪葬給付平均發給各申請人。若給付已核發給其中一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其餘實際支出殯葬費用者之間若仍有費用分配爭議,則由相關當事人自行協調處理。
國保遺屬年金發給誰?配偶、子女順位最前
除了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也設有遺屬年金制度。不過,遺屬年金並非所有家屬都可直接申請,而須依照法定順位及個別資格條件判定。目前國保遺屬年金順位如下:
- 第一順位:配偶及子女
- 第二順位:父母
- 第三順位:祖父母
- 第四順位:受扶養的孫子女
- 第五順位:受扶養的兄弟姊妹
被保險人死亡時若已有前順位遺屬,即使前順位遺屬本身不符合請領條件,或選擇放棄請領,後順位遺屬也不能因此遞補申請。
國保喪葬給付申請期限為5年,遺屬年金追溯規則不同
喪葬給付須自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若超過期限仍未請領,請求權即會消滅。遺屬年金與一次性的喪葬給付不同,遺屬年金屬於按月發給的年金給付,申請資格與給付起算方式須依勞保局規定辦理;超過5年以上的部分,則受到請求權時效限制。 (相關報導: 運動部全國發錢了!9月起「每人最高領700元」全聯/超商6大通路都可用,登記方式資格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國民年金遺屬年金」、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相關說明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實際請領資格、給付金額、應備文件及相關規定,仍應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生福利部等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個案審核結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