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直言不諱,對曲折問題爽快問答,成為上周最亮麗的風景。
高金素梅許多質詢都在網路上被廣泛流傳,鞭辟入裡、可以說是品質最高的立委之一。她又是弱勢原住民,個人努力的成果亮麗,更在精神層面令人崇敬!
高金高品質質詢、成為必拔之刺? 陳幸妤上一次快人快語,同樣震驚全國,就是堅信各種獻金即是「爸爸的錢」,並且直接點名:蘇貞昌、謝長廷、陳菊有拿錢,但「隱匿、不實申報」她的指控至今也沒有 公開具司法結論的調查結果 ,而被點名 3 人的家屬、派系,仍然位居各種要職。
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各種補助金,與「在危急時刻,向大陸購買有國際授權的快篩劑,免費贈送人民搶救生命」等案,被北檢訴請從重求刑 12 年 6 月。其中免費贈送快篩劑,檢察官明知「微罪不舉」,仍以政治仇恨、與打擊善意之意識型態,再以小罪栽大刑,且至今沒有公佈起訴書全文與證據清單,只有提供新聞稿。
我國刑法第 51 條,明確規定不同罪名必須分別量刑。但有些檢察官非常不嚴謹,將不同罪名混合呼攏在一起求刑(包括高金素梅案),完全不知道什麼罪要求什麼刑?極度不尊重人權、對法治最起碼的公開透明,視若無睹!
陳幸妤與高金素梅的共同哀愁是:對獻金、各種補助費、廣義的各種公益經費,到底如何應用,何者合法?何者違法?我們觀察到以下現象。
陳幸妤認定「爸爸的錢」、均因司法不一致 第一、坊間的認知與法律不同,不是沒有法,而是執法完全沒有一致標準,甚至故意製造不同標準。
陳幸妤認定獻金是「爸爸的錢」,因為她公開檢舉蘇貞昌、陳菊、謝長廷,當時就被柯建銘公開認證,多年後陳水扁自己證實「誰敢說他沒有拿」,結果至今當事人仍沒有申報,也沒有調查結果。
由於這種司法調查的不一致,陳水扁的口氣似乎至今認為「那是我的錢」,也使得坊間人士 — 如陳幸妤,以及我認識的一些可能並無故意犯罪動機的名人,認為來自各種公益的經費,就是給自己的津貼,只有「倒楣」惹了什麼人才會被查。
陳幸妤上一次快人快語,是檢舉民進黨大家都拿「爸爸的錢」,直接點名:蘇貞昌、謝長廷、陳菊「隱匿、不實申報」。(左圖)當時柯建銘就公開認證(右上),多年後陳水扁自己證實「誰敢說他沒有拿」(右下),反映司法處理公益資金相當不一致。(作者製作)
第二、司法實務缺乏罪刑可預測性,主要是源於司法人員素質,部分人員以「周興 / 來俊臣」自居 — 為了求官掌權,不惜替權力者羅織害人,因人設罪。陳幸妤檢舉的 3 位民進黨大老,沒申報、也沒事。民眾黨的柯文哲申報了,卻被扭曲獻金的目的,再栽其他罪名,被求刑 28 年 6 個月 !
無黨籍的高金素梅涉嫌詐領,檢察官認定她 「犯罪所得」為 585萬,被求刑 12 年 6 月。民眾黨的高虹安,涉嫌詐領 11 萬,一審被判 7 年 4 個月,二審改判為 6 個月,仍在上訴中。最近宣判的案件:民進黨中常委林宜瑾涉嫌詐領 1412 萬,期間超過 10 年,一審宣判 7 年。林宜瑾涉嫌金額是高金素梅的 2.4 倍,是高虹安的 1 28倍 ,但目前刑期與涉嫌犯罪事實比例相反,只是高金素梅的 56% ,如果只比較一審判決,只是高虹安的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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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讚歎」的是 民進黨的議員謝芳紋,涉嫌詐領 331萬,是高金素梅的 57%,是高虹安的 30倍,但一審判決為「有期徒刑 2年,緩刑 5年」,也就是根本不必坐牢!
歷史上的酷吏「周興 / 來俊臣」固然可以靠為皇帝維權、顯赫一時,草菅人命;但歷史也反映這些人,有可能也被「請君入甕」,不一定能夠永久主宰人民。
司法並非無清流、卻被新統治階級塞髒水 第三、司法體系中仍然存在清流,司法獨立理應由司法人自覺、主動發起。但司法圈也是一個小型的「 5 類認知結構」,較多數也不想碰政治。但是小社會中,意識型態極強的少數,仍然會導引整個方向。這些人不擇手段爭取上位,而且連連得手,必然會激起其他一些人群起仿效,即使是淡泊的人,也可能盡量配合「不礙事」。
鄰近的幾個與金錢有關的案件中,跨黨派立委集體被控收受太流公司賄款,二審改判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與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無罪。最高法院也將涉嫌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顏寬恒案發回更審,顯示司法體系並沒有完全跟著政黨與權力走。
但在賴政權的絕對控制慾下,行政院大於代表人民的立法院,政黨大於國家。賴政權提名的大法官、檢察總長,客觀資歷大多低於平均水準,全部都是政治與高壓維權取向,沒有人闡述如何建立「司法可預測性」的長治久安制度。
我們一再呼籲支持執政者,將國家資源投向治理、造福人民。顯然希望渺茫,只能靠最後的途徑,以選舉促進改革了。
把深綠彭文正高壓成紅統、首功就是賴清德 在賴政權鐵腕打擊競爭者,廣散國家資源給同溫層的現況下,賴政權的支持者,已經形成一支鐵的部隊,與新的統治階級。在野者如果不以理念優先,不採納「多黨制」下的跨黨合作,純粹以人口對決,臺灣前景將更暗淡。
高壓一定導致反作用力,在美的深綠媒體人彭文正日前突然宣示「不惜代價推動兩岸和平統一!」他曾發明「台(中)肯」、「古今台(中)外」等詞彙,現在卻說出「在我有生之年,我一定要讓這件事情達成,無論付出什麼代價,在所不辭。」
他的主張其實與本專欄的一貫建言不同,我們建議推動國家階段發展,讓人民自由在「 TX 需求金字塔」上攀爬,兩岸人民各自努力前進,不必設定時間,跟隨歷史規律,兩岸人們一定會找到共同生活方式。
若賴政權繼續嚴格實施毛共化,將促成更多「天然統」,臺灣萬一紅統了,首功就是賴清德!
家裡終於可以換一套沙發了!潛意識中存共業 坊間思維因與法律脫節,是個長久以來、一直到現在仍然存在的現象。
我在臺灣創辦民意調查的前後期,深受一位臺大老師的鼓勵與指導。他和我的親密度,到達他在忙的時候,就由我代他寫時論文章,他也在家中會見我,沒有把我當外人。他有一次拿到國科會獎助費,就很高興的告訴我:「家裡終於可以換一套沙發了!」
蘇貞昌主動來電話:人的行為多元、必須就事論事 陳幸妤所點名的 3 位民進黨高層,其中蘇貞昌,是少數彼此不認識時,主動本人打電話給我的人,他在擔任黨主席的時候,也請我到黨部介紹民意調查。所以,他的人生經驗也曾使他領悟以科學方法治黨治國,也積極尋找協助。他可能也認為拿到獻金就是自己的,這都是司法缺乏一致性而產生的「共業」。
唯「共業」不是放著延燒,而是必須處理。這個問題我不全然是「旁觀者輕鬆」,因為我在臺大任教 20 年,所獲得的獎助支出,全部「公辦」,從未上簽自辦,在臺大是極少數。我最高獲得補助額只達百萬,在臺大只算 C 咖。但如果我獲得更高補助,我更要建議與力行制度化。因為人性的惡性量大先出,善性量少但可培養,只有建立制度,與一致性的實施,才能保障公益經費流向,同時保護自己。
當然,反對者的聲音也必須傾聽解決,許多老師反對「公辦」,與許多人在支配公益資金的問題,都必須面對。本專欄建議過的「公益資金數位法幣化」,以當前科技可以達成,而是各方有沒有意願,消除「心理共業」的選擇。
陳時中防疫不力免問責!高金緊急救命被關押? 高金素梅「向大陸購買有國際認證的快篩劑,免費贈送人民搶救生命」在形式上可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但該項立法旨意是避免輸入不良器材,以及作不當使用。
高金素梅買的是廈門寶太生技的產品,該快篩劑不僅獲得美國 FDA ( 食品藥物管理局 )授權,其授權文件還記載了通過相關實驗室的評估,至今也没任何不良後果的報導。
當時,政府該負責任的陳時中,無法提供足夠快篩劑,高金素梅在人命關天的時刻,突破萬難、免費搶救人民。
陳時中以政治意識型態為絕對優先,捨棄臺灣人民生命的殘酷動機,沒有被問責!高金素梅義無反顧的慈善動機,主動為陳時中補洞,搶救了 7 萬多人獲得保障的機會,反而要加重被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