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才剛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朝野氣氛難得稍微降溫,行政院隨即又對《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祭出不副署。這已不是第一次的憲政意外,而是賴卓政府上任後第四度出手,累計七項立法院三讀法案被擋在行政院長的簽字桌前。
一次,可以說是非常手段;兩次,可以辯稱情勢特殊;到了第四次還說是例外,就像天天宣布「今日限定」一樣,真正被限定的,恐怕不是行政權,而是國會多數決的效力。
卓榮泰更宣稱,不副署的權力來自憲法,甚至表示,若立法院讓違憲法案不斷出現,「行政院的責任就是讓違憲的法案不能實現」。
這句話聽來正氣凜然,仔細推敲卻令人不寒而慄。
因為它等於替行政院建立了一套極為方便的「卓式違憲審查程序」:
行政院認為違憲、行政院宣布違憲、行政院拒絕副署,最後再由行政院阻止法律實現。
如此一來,憲法法庭似乎可以休息了。往後法律是否違憲,不必經過完整司法程序,也不必等待終局判斷,只要行政院先貼上一張「違憲疑慮」標籤,行政院長的一支筆,就可能比一百一十三席立委的表決器更具法律效果。
這究竟叫權力分立,還是行政院兼營憲法法庭?
更荒謬的是,憲法增修條文明明已為行政、立法衝突設計覆議程序。行政院認為法律窒礙難行,可以提出覆議;立法院若依法維持原案,條文寫的是「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應即接受」四個字,本來沒有如此深奧。
如今到了卓內閣手上,卻彷彿成了量子政治學:既接受,又不接受;覆議輸了算接受,拒絕副署又算不接受。這就像球賽重播判定仍然輸球,球員卻把球抱走,再宣布:「我尊重裁判,只是不承認比賽可以結束。」
如果這套憲法學成立,覆議制度乾脆改名叫「行政院第一次否決程序」算了。第一次輸了不要緊,後面還有不副署;立法院表決可以贏一次,行政院卻可以要求贏到最後。
這次「未來帳戶」爭議更凸顯問題的荒謬。立法院版本估計每年支出約二一六二億元,行政院自己的零至十八歲成長津貼方案約一八五一億元,差距約三一一億元。三百多億元當然值得嚴肅討論,但這不正是民主政治需要協商的地方嗎?
金額太高,可以談;企業贊助可能擴大階級差距,可以設限;免稅設計有疑義,可以修法;政策工具不同,更可以在國會辯論。
偏偏行政院選擇最省事的一條路:談不攏,就升級成違憲;國會不退,就拒絕副署。
於是政策問題變成憲政危機,財政爭議升格權力大戰。行政院不是來滅火,而是先把油桶搬到現場,再宣布自己正在維護公共安全。
這也使賴政府最近不斷呼籲「朝野合作」顯得格外諷刺。
總統才遞出橄欖枝,行政院旋即亮出不副署;府院一邊說要和解,一邊告訴在野黨:你們三讀的法律,我若認為不對,照樣不讓它實現。
原來所謂朝野合作,新的定義可能是:國會負責合作,行政院負責決定合作到哪裡為止。
台灣現在最大的憲政危機,恐怕不是哪七部法律的內容,而是一項原本極具爭議的非常手段,正被逐步製造成行政慣例。
今天可以因「權力分立」不副署,明天可以因「比例原則」不副署,後天可以因「財政紀律」再不副署。只要行政院擁有自行認定違憲、再自行阻止法律生效的權力,少數政府就不必真正學習協商,因為它永遠還有最後一張牌。
但憲政制度最危險的,往往正是這種「最後一張牌」。
因為行政院今天把規則改成如此,未來政黨輪替,同一套武器也會完整交到下一任政府手裡。屆時若國民黨行政院長也對民進黨掌握的國會說:「我認為你們違憲,所以不副署」,不知道今天替卓榮泰喝采的人,是否仍會高喊這是在捍衛憲法?
如果不會,那答案其實早已寫在牆上。
民主的真正考驗,不是自己掌權時能把權力用到多大,而是願不願意留下連對手掌權時都能接受的規則。
卓榮泰四度不副署、七項法案卡關,也許短期替行政院贏得了政治攻防;但歷史最後可能記住的,不是哪一部法案被擋下,而是台灣曾有一個少數政府,因為無法取得國會多數,竟試圖用一支簽字筆,替自己補上一個憲法從未明文交付的「最後否決權」。
行政院長若可以自己宣布國會違憲,再自己決定法律不得實現,那台灣真正該擔心的,就不只是朝野無寧日,而是有一天我們才發現:立法院還在表決、三讀程序還在走,國會像產房忙著接生法律,卓榮泰卻一個人站在產房門口,手握印章決定哪個孩子准出生、哪個必須胎死腹中。原來民主最後一道程序,不是國會表決,而是行政院長點不點頭! (相關報導: 卓榮泰又不副署立院三讀法案 韓國瑜撂重話:執政權再大,都大不過憲法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時事觀察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