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國中代課教師在上課時,依照教科書內容,講授「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改革政策,竟遭到家長投訴不該把政治帶入校園,更不應講授「威權時代的內容」。突如其來的投訴,令這位教師深感挫折。
關於這個事件的原委,由於媒體報導頗為簡要,不易評論。但如果置於數個月以來針對教師因「校事會議」或其他管道濫訴的壓力而備受打擊的氛圍中,自然可視為「校園濫訴」的新事例。但如果從歷史教育的角度來思考,上述事件則牽連出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1940-70年代的土地改革,還值得學習嗎?
就當前中小學歷史教育而言,基於課程時間有限,到底哪些歷史事件或人物該教,從來都是極其艱難的抉擇;由於「重要」事件或人物的數量實在太多了,在此斟酌盤點,顯然吃力不討好。較佳策略是將數量大幅減少,改從「人類主要事務」著眼,大致上可歸納於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科學等面向,然後再行衡量各個面向應包含哪些「議題」,而各議題之下又該涵蓋哪些事件或人物?
在這樣的思辨中,當我們衡量1945年之後影響臺灣發展的經濟面向時,「土地改革」是非常重要的議題。理由如下:
一、1940-70年代臺灣尚屬於農業社會,爭取農民支持,必是穩固政權的基礎,而入手處則以土地改革為首要。無論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或耕者有其田等政策,都在這個宗旨下推進,設法解決從晚清到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一直存在的土地分配不均問題,讓佃農成為自耕農,藉以提升農業生產,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土地改革為農村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對後續的經濟成長和社會穩定產生了深遠影響。
簡言之,我們應該放在兩岸分裂、臺灣處於危急存亡之秋的歷史情境中探究當年土地改革的施行;從這個脈絡中加以研討,個別的歷史事件方能彰顯意義。
二、1940-70年代的土地改革,著眼點並未止於農民。政府大規模強制徵收農地,但提供補償給地主,其中70%為政府發行的實物土地債券,分10年均等償付,並加給年息4%;30%則一次給付臺灣水泥、紙業、工礦、農林等公營事業股票。這意味著土地改革政策的下一步是釋放農業部門資源,將地主的土地資本移轉至非農業部門投資。另一方面,成為小自耕農之後,農民耕作意願提高,搭配新技術的運用,確實提升了作物產量,不過他們面臨10年的土地貸款支付及各種稅捐(包括隱藏稅)的繳納,加上肥料換穀、天災損失、人口生養壓力等,負擔依舊沉重,實質收入增加有限。前總統李登輝早年的研究,因此總結出1940-70年代農業政策的顯著特徵之一是「發展的榨取」(development squeeze),亦即政府採取措施促進農業生產,但透過各式各樣的途徑獲取稅捐及物資,接著再將這些財力、物力轉移至非農業部門。
簡言之,以農業帶動非農業部門的發展,正是1960年代中葉之後臺灣工業得以起飛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兩蔣保台治台功遠大於過,何必假威權之名去之後快 | 更多文章 )
三、就世界史而言,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各國均致力於經濟復甦,土地改革幾乎都是首要課題。若以亞洲、拉丁美洲、非洲做比較,當年能夠順利安定民生、振興社會的成功案例不多,臺灣是箇中翹楚,並順利地「以農業帶動工業發展」;若與同時期中國大陸土地改革的慘烈景況對比,臺灣的成就相當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