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警察」會反覆出現在社會討論裡,並不是基層員警情緒發言,而是眾多問題累積到一定程度後,自然浮上檯面。當薪資、工時與實際風險承擔長期脫節,警政體系面對的,不只是治安工作本身,而是整個公共安全系統正被逐漸耗蝕。
從薪資結構觀察,台灣基層警察的待遇設計,並未以實際風險差異作為主要調整依據。以警察特考四等為例,2025年調薪後,本俸為21,990元,加計20,290元的專業加給,合計40,780元,構成基層警察的基本保障薪資。這項薪資水準不因勤務內容的危險程度或服務地區的繁重程度而有所變動。
從實際收入結構觀察,台灣基層警察的薪資,並未隨著工作風險與責任穩定調整,而是高度仰賴加給與加班撐住水準。外勤員警只有在警勤加給齊全,且超勤時數接近上限的情況下,月薪才可能落在外界熟悉的五萬到六萬多元,一旦工時下降,收入便隨之回落。不同縣市雖因地方加給出現帳面差異,但超勤補助的上限並未改變,無論在六都或一般縣市,提高收入的主要方式仍是拉長工時。
問題正出在這樣的制度設計。警察待遇並非透過提高基本薪資回應高風險與高責任,而是以延長工時作為補償手段。以基層員警計算,超勤加班費換算後,每小時約182元,甚至低於目前勞工最低時薪196元。在高風險的工作條件下,制度實際採取的是以相對偏低的時薪,換取更多工作時間。長期下來,警察的收入與生活品質被迫與加班制度綁在一起,而風險成本則被留在制度之外。
除了薪資結構,人力配置同樣是影響警政運作的關鍵因素。依警政署2023年底統計,全國警察現員約72,840人,距離預算員額上限77,719人,仍有近4,900人的落差。這並非短期現象,而是多年來補充速度跟不上退休與離職的累積結果,使警力規模長期維持在七萬人上下,始終低於制度原先設定的人力水位。
在人力長期不足的情況下,工時自然成為調節缺口的主要手段。原本僅限於必要時才可延長的勤務時間,在實務上逐漸轉為常態安排。十二小時長班與輪班作息,對組織而言是撐住日常運作的方式,對基層員警來說,卻意味著更快累積的身心耗損。
這樣的制度安排,其代價已逐漸反映在相關統計之中。依警政署統計資料整理的研究與訓練報告,2017年至2023年間,警察因公死亡與殉職合計約65人,平均每年約9至10人。其中,真正屬於執勤中遭歹徒故意加害致死的殉職案件僅約10人,其餘多為勤務事故、疾病或其他與職務相關的死亡,2018年單一年份更達18人,至今仍屬相對偏高的紀錄。
官方統計雖未設立過勞死的分類,無法直接從數字判定工時與死亡之間的關係,但這並不影響整體趨勢的判讀。當一套制度長期以高工時與高風險作為維持運作的前提,健康與安全風險往往不是即時爆發,而是逐步累積,最後以事故或疾病的形式顯現。
在此同時,警察的工作負荷仍持續加重。近年打擊詐騙被列為重要政策目標,從車手查緝、帳戶凍結到被害人關懷,執行責任仍集中在既有警力之上。任務不斷疊加,人力卻未同步補足,制度最終仍回到延長工時作為主要調節手段,形成難以跳脫的循環。
在此前提下,2025年警消年金制度的爭議被放大,其實並不意外。立法院通過修法,提高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80%,行政部門則以財政負擔與制度公平為由提出覆議。雙方各有立場,但真正需要回答的,是當警察被制度性要求承擔更高風險與更快的職涯耗損時,是否仍適合完全比照一般公務體系,沿用同一套退撫設計。
若要使「血汗警察」不再只是標籤,調整方向勢必回到制度本身。提高本俸在整體收入中的比重,使基本生活不再仰賴加班;讓風險加給反映勤務差異,而非透過工時補足;補齊長期人力缺口,避免將十二小時勤務視為理所當然。這些並非口號,而是公共安全體系得以長期維持的基本條件。
血汗警察並非情緒性標籤,而是一個明確的治理警訊。當制度長期以最低成本維持運作,其代價終將以人才流失、健康耗損與風險升高的形式回到社會。公共安全不可能長期依賴基層硬撐,最終仍須由制度本身承擔應負的責任。 (相關報導: 曝警消退休金加給僅「他們」被排除!王鴻薇:同為警察不該淪為次等公民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大專院校法律與資安領域兼任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