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攤找錢忘記「做1事」,會被罰2億!食藥署新令曝光

2025-06-04 14:30
許多民眾在小吃攤、早餐店消費時,常對店員找錢後未洗手直接接觸食物的行為感到不適。(資料照/林瑞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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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內食安問題頻傳,為確保民眾飲食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4)日正式發布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新規定將全面加嚴食品衛生管理,特別針對小吃攤從業人員「摸錢後直接摸食物」等行為祭出禁令,並首度將食品外送平台業者納入規範,違者經限期未改善,最高可裁處新台幣2億元罰鍰!

「摸錢摸食物」正式OUT!衛生稽查重點鎖定手部污染

許多民眾在小吃攤、早餐店消費時,常對店員找錢後未洗手直接接觸食物的行為感到不適。這次修正,正是要杜絕此類潛在污染源。

本次修訂重點之一,是明確要求食品從業人員在調理「即食食品」時,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垃圾或其他有污染之虞的物品。這項規定已明文寫入準則,表示往後無論業者自認為有無問題,只要有摸錢或丟完垃圾後直接碰觸食品、食材的行為,都屬於違規。

此外,民眾若發現相關違規情事,可直接向各地衛生單位檢舉。

食品外送平台首納管:外送箱密封保溫、外送員行為規範

隨著食品外送服務日益普及,食藥署也針對外送平台業者祭出新規定,首次將外送員行為納入規範,確保食品在運送過程中的衛生安全,包括外送員行為規範,以及外送箱與運送過程,都須符合規定。

外送員在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外送員應接受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並留有紀錄。另外, 外送箱須具備密封及保溫效果,運送過程中,外送食品應完整包覆,並有確保食品未遭受污染的措施,同時避免溫度劇烈變動等。

低溫物流納入抽測:確保冷凍冷藏食品運輸品質

除了小吃攤與外送平台,本次修正也新增針對冷凍及冷藏運輸業者的規範,以確保食品在低溫配送過程中的品質:

  • 溫度抽測與紀錄: 業者每日必須抽測車廂體或容器內環境溫度,並確實作成紀錄。
  • 溫度標準:裝載冷凍食品者環境溫度不得高於攝氏負十二度。
  • 清潔與管理: 運輸用車輛及容器應定期清理,不得有結霜或結露現象,要求業者養成自主管理習慣。

違者限期改正,未改善最高可罰2億元!

食藥署強調,根據《食安法》規定,所有食品業者,無論規模大小,都應實施《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未來,食藥署將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加強查核業者實施情形。

若發現有違反規定者,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先命其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正,則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這項修正已於本日發布並即刻上路,顯示政府對食品安全管理的決心。 (相關報導: 不是鹹酥雞、地瓜球!外國人瘋吃1台灣夜市小吃,大讚:吃過一次念念不忘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李伊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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