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而言,許多城市都已積極地通過自治條例及地方淨零承諾來展開其氣候行動。然則,若援引世界經濟論壇的呼籲,一個淨零未來城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相關報導:A net zero carbon future for cities):
一、智慧能源基礎設施
二、清潔、電動與去碳化
三、特殊能效建築
四、其他: 靈活加載、分散式供電與儲存的能源系統;降低對於資源及基礎設施需求的效率等。
這些都有賴前述的中央、地方及跨國合作。此外,釐清台灣都市特徵,給予必要的轉型投入,都是決策者應審慎評估者,例如高雄,以工業部門排碳高達83%的組合,重工業都市的淨零就需要很多的國內外合作夥伴。以IEA的分析為例,重工業產品在風電、核電、輸電線路、電動車和其他清潔能源基礎建設上的使用將有增無減,而高雄顯然必須獨力承擔國家淨零轉型過程中碳排增加的「不公正」轉型壓力,加上我國電力碳排係數居高不下,再生能源發展遲滯,推動CCS困難重重,導致欠缺永續能源系統的支持,高雄的淨零之路遙遠而困難。
G7的研究告訴我們,工業淨零首要啟動和維持部門轉型的必要政策和融資工具。其次是務實界定階段性的「近零」排放鋼鐵、水泥或其他基礎原物料的產製通用標準和碳排路徑,這是後續擬定淨零政策所賴減緩途徑規劃或掌握具體技術的關鍵步驟。這些都有賴中央政府給予支持,而地方政府發揮創意,並善用碳定價的經濟工具(相關報導:IEA/Executive summary)。
溫故以知新: 重新檢討過往的承諾
COP28既被定性為問責的開始,則過往所有提出過的承諾,都將被嚴格檢視。這其中,主要的類別包括:
一、合作倡議
近年來,全球出現了幾項備受矚目的國際氣候倡議,例如《森林和氣候領導人夥伴關係》和《全球甲烷承諾》,並被認為是近年來成功的一些重大氣候行動,其中 100 多個國家承諾減少強效溫室氣體甲烷的排放。在此次會議,各承諾締約方的成果將受到檢視。
二、國家氣候計劃
各國承諾每五年提高一次國家氣候計劃(稱為“國家自定貢獻”或NDC),將被要求重新檢討,並提出邁向2030年,所迫切需要而更強有力的減碳目標。
三、財務承諾
工業國家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開發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融資的承諾迄未兌現。前述的OECD報告正嘗試證明其已將近補正原先在2009年哥本哈根大會應於2020年到位1000億的承諾(詳後)。然更明確的事證及對於於後續的履約規劃,以及如何提供更高品質的融資,例如捐助而不是貸款,都將成為COP28的熱點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