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綠色運輸,高雄市政府宣布推動114年全新電動機車補助方案,鼓勵民眾汰換老舊機車。此次補助不僅加碼支持青年購車,提供全台最高額的電動機車電池資費補助,每人最高補助總額達36500元,申請時間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止,符合資格的民眾務必把握機會。
高雄市電動機車補助申請時間
高雄市長陳其邁宣布,為加速電動機車普及,市府將推動加碼補助方案,凡於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淘汰二行程機車可獲得補助,若有新購入電動二輪車也可補助,此外也推出「青年專案」、「汰二專案」及「月租費補助專案」。
淘汰二行程機車每輛補助金額
一般市民1000元,低收入戶2000元。
淘汰老舊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每輛補助金額
1、重型電動機車:
一般市民7000元,低收入戶12000元。
2、輕型/小型電動機車:
一般市民:5000元,低收入戶8000元。
3、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一般市民2000元,低收入戶7000元。
新購電動二輪車每輛補助
1、重型電動機車:
一般市民4000元,低收入戶10000元。
2、輕型/小型電動機車:
一般市民2000元,低收入戶4000元。
3、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一般市民1000元,低收入戶3000元。
青年專案每輛補助金額
符合申請青年專案條件者每輛加碼補助3000元。
汰二專案每輛補助金額
符合申請汰二專案條件者每輛加碼補助3000元。
月租費補助專案
符合申請月租費補助專案條件者,其電動機車為單顆電池每輛補助3600元、雙顆電池每輛補助7200元。

高雄市電動機車補助方案申請條件
補助對象
一般市民:年滿18歲以上之本市市民。
低收入戶:年滿18歲以上並領有本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之本市市民。
補助條件
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民眾淘汰老舊機車或二行程機車,須向公路監理機關及指定回收商完成報廢及回收,並於補助期間內提出申請。報廢車籍須連續設籍高雄市一年以上,且申請人及新購車輛車主戶籍須為本市市民,符合條件者,每人限補助一輛,申請對象為年滿18歲之高雄市民。若使用國民旅遊卡購車,須切結未重複申請補助。此外,購車發票或收據須於114年開立,車輛須於114年1月1日後掛牌,且一年內不得過戶或遷出至外縣市。
青年專案
年滿18至30歲(含)之青年,凡符合本補助辦法申請汰舊或新購電動機車條件者,均可申請青年專案。
汰二專案
符合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條件的車主,可申請汰二專案,須於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
月租費補助專案
凡符合本補助辦法申請汰/新購電動機車條件之車主皆可再申請本月租費補助專案,需檢附「線上申請切結書」、「設籍本市之車籍資料」及「證明辨識單顆或雙顆電池之佐證資料」提出申請。
高雄市電動機車補助方案申請方式
1、自行送達
2、郵寄
3、線上申請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