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13日發生嚴重氣爆意外,造成4死30傷,事後調查發現新光三越內部施工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遭開罰30萬元。要特別注意的是,其實除了公共場所,一般住家進行室內裝修也都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帶您了解需要申請裝修許可的場所、申請流程、費用、罰鍰等規定。
哪些建築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都需要依照該法,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包括餐廳、百貨商場、戲院等公共場所;私人住宅的裝潢、裝修,若符合以下樓層規範,就需要向各地主管機關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
1.6層樓以上集合住宅,室內裝修工程都必須申請施工許可。(集合住宅:有3戶獨立門戶以上的住宅)
2.5 層樓(含)以下住宅,更改格局或隔間必須申請。
3.透天翻新不需申請。
哪些裝修工程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1.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2.內部牆面裝修
3.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2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4.分間牆變更
室內裝修許可怎麼申請?
符合以上規定的室內裝修行為,都必須先向主管機關(例如台北市建管處、台中市都發局)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申請費用依房屋坪數、施工項目而定,費用約在3萬到8萬元。根據台北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圖說審查」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須備妥以下資料,申請方式可臨櫃金自辦,也可以委託申辦或網路申辦:
1.室內裝修圖說審查申請書
2.室內裝修圖說審查表
3.使用執照影本
4.所有權狀影本
5.建築物使用權同意書
6.委託書建物
7.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業登記證影本或建築師開業證明
8.室內裝修材料表
9.室內裝修簽證表
10.建築物室內裝修綠建材材料表
11.裝修圖說與原核准使用執照平面圖
若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就擅自動工而被查出,根據《建築法》第95-1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及補辦許可,否則將連續處罰或強制拆除室內裝修違規部分。
資料來源:《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建築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