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新制(勞退新制)上路至今已 20 年,多數勞工適用新制。然而,勞動部統計顯示,目前仍有約 35 萬名適用勞退新制但仍保有舊制年資的勞工。隨著這些中高齡勞工逐步達到《勞基法》規定的「自請退休」條件,一個關鍵問題浮現:舊制年資的退休金能否在未真正離職前就提前請領結算?勞動部表示,這筆錢仍在雇主手中,必須經過「勞資協商」,雇主同意才可先行領出。
誰能領?舊制勞退「自請退休」的3大條件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表示,目前全台約 7 萬 4000 家事業單位仍僱用有舊制年資的勞工,總計約 48 萬人。在這48 萬人中,有 13 萬人是僅適用舊制的勞工,而有約 35 萬人則是保有舊制年資,但後來已轉為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
根據《勞基法》第 53 條規定,勞工若在同一事業單位持續工作,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向雇主申請自請退休,雇主不得拒絕,自請退休條件的條件包括:
1、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 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
2、工作年資達25 年以上。
3、工作年資達10 年以上但年滿 60 歲。
勞工「自請退休」,可以提前請領退休金?
對於在 94 年至 99 年間由舊制轉新制,且未曾跳槽的勞工,在還沒正式退休前,可以協商先行結算舊制年資的退休金。有些雇主同意結算後,將舊制退休金存入勞工的新制個人專戶中繼續投資;也有勞工選擇直接領走。
由於結算與否需經協商,部分雇主可能會提出條件。若勞工尚未達到強制退休年齡(65 歲),若想先行領取舊制退休金,可能必須先辦理「自請退休」。
這讓希望繼續工作的中高齡勞工擔心,一旦辦理自請退休就會面臨失業,因此不敢輕易先行結算舊制退休金。
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離職時符合退休條件別忘記請領
新北市勞工局提醒,勞工在離職時若已成就《勞基法》退休條件,別忘了向雇主請領舊制退休金,請求權時效為 5 年。勞工局透過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的審查機制,曾成功幫勞工追回逾23萬元退休金,總計幫勞工追回逾1600萬元,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提醒雇主:年底前須盤點舊制準備金
勞動部特別提醒所有雇主,為確保舊制勞工權益,若有僱用適用舊制年資的勞工,有法定義務必須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1、盤點對象(今年底前): 確認哪些舊制勞工將於明年(115 年)符合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條件。
2、估算並檢視: 估算所需退休金金額,並檢視事業單位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是否足夠支應。
3、依法補足(明年 3 月底前): 若專戶餘額不足,必須在明年 3 月底前一次提撥補足差額。
未足額提撥者,將面臨新臺幣 9 萬元以上 45 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65歲退休金可以領多少?一鍵查詢
為讓勞工更便利試算未來退休金,勞動部設有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網站,勞工可直接點選,包含勞工可透過滑桿功能,直接選取退休年齡,試算表會依據勞工選取年齡,顯示對應平均餘命,也可透過滑桿功能,選取提繳工資,或輸入實際工資後,試算表會自動對應到正確的月提繳工資。
以往退休金提繳率僅分為「只有雇提」與「還有自提」選項,勞工點選後,可試算有無自提退休金的差異,網站也提供勞退新制基金「近1年」、「近3年」、「近5年」、「近10年」、「成立迄今」平均報酬率,讓試算樣態更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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