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養豬戶爆黑數!要開罰才冒出來,6縣市1076家業者要求延後檢核

2019-01-1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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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上周日要求全台1155家廚餘養豬場須在一周內向環保單位申請檢核,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示意圖。(資料照,雲林縣政府提供)

農委會上周日要求全台1155家廚餘養豬場須在一周內向環保單位申請檢核,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示意圖。(資料照,雲林縣政府提供)

農委會上周日要求全台1155家廚餘養豬場須在一周內向環保單位申請檢核,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但一周來執行檢核成效極差,包含已確定延後檢核期限的屏東縣、桃園市,今(15)日還有4縣市行文到農委會,目前6縣市就有高達1076家廚餘養豬業者要延後檢核期限,顯然真實數字遠遠高過1155家。原定今日起由環保署與農委會共同稽查、開罰違規的廚餘養豬業者,執行度也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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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去年底聯合各縣市稽查各縣市廚餘養豬場,扣除357家有向環保局登記再利用檢核的業者、已經轉型為飼料養豬、或退場者,還有1155家廚餘養豬場沒向環保署登記。農委會昨(14)日表示,1155家中還有555家廚餘養豬場不想轉為飼料養豬、也沒有申請再利用檢核,一周期限已屆,一旦查到違規廚餘養豬,就會依廢清法開罰,最高罰款300萬元。

然而農委會今天又指出,目前已接獲屏東縣、桃園市、新北市、台中市、新竹縣、苗栗縣申請檢核期限延後,6縣市加總起來就有1076家廚餘養豬場尚待環保單位檢核,對比農委會先前統計全台僅1155家廚餘養豬場沒向環保署登記,數字顯然對不上。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坦言,這個數字實在出乎他的意料,這個現象代表先前各地方在稽查廚餘養豬戶時不夠確實,有很多黑數沒有被報出,一聽到要開罰,才紛紛冒出來。

農委會6日表示,為防範非洲豬瘟在台透過廚餘傳播,要求1155家廚餘養豬場在一周內向地方環保單位申請再利用檢核,否則須轉為飼料養豬或退場,前行政院長賴清德隨後於8日提出,有需延長輔導期限的縣市可向農委會申請專案核准。

環保署今天召集各縣市討論廚餘去化工作,席間共12縣市表態將函請農委會延期,除了上述6縣市,還有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彰化縣、南投縣及新竹市。

據農委會畜牧處統計,動作較快的屏東縣、桃園市,皆在昨天就發出公文,為轄內199家、240家來不及申請再利用檢核的廚餘養豬業者,分別延後期限到一月底跟二月底。今天行文的新北市則申請寬限87家,其中13家改吃飼料;台中市申請寬限185家、其中22家改吃飼料;新竹申請寬限218家,其中21家改吃飼料;苗栗縣有147家未經檢核的廚餘養豬場,全數申請延後檢核。

一周時限太短,不僅農委會這兩天加緊腳步統整各縣市廚餘養豬業者檢核通過的數據,各地方政府承辦人員也傳出作業不及的聲音。如台中市動保處就提到,台中共有194家廚餘養豬場,9家是原本就有取得合格登記者,其餘185家中,2家已申請再利用檢核、但尚未檢核完畢,22家同意轉型飼料養豬、13家可能退場,其餘都還沒都還沒決定。

有官員表示,廚餘養豬的戶數確實持續在下降中,但鄉下地方資訊傳播慢,農民不見得都知道中央祭出什麼政策,故仍在持續召開地方說明會輔導豬農轉型,即便要開罰,也應給農民更多時間了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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