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失能者…最省錢的照顧方式 也要月花3萬5

2015-11-1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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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失能者的花費大,即使採取最省錢的「自己照顧」方式,每個月也要花上3萬5千元左右。圖為照服員照顧情況。(伊甸基金會提供)

照顧失能者的花費大,即使採取最省錢的「自己照顧」方式,每個月也要花上3萬5千元左右。圖為照服員照顧情況。(伊甸基金會提供)

根據國發會推估,目前全台灣共有76萬名失能者,到2031年,全台失能人口將突破100萬人,飆升至120萬人;然而目前僅有9.6萬人使用政府長照服務,僅佔失能者人數的12%,可以想見大多數有照顧需求的家屬只能聘僱外籍看護工或自行照顧來節省成本,最終仍陷入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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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老人福祉協會秘書長徐國強表示,每個家庭照顧失能者的花費落差極大,可以分為顯性成本及隱性成本2種。徐國強解釋,顯性成本指的是實際上每個月的支出,有照顧需求的家庭即使採取最省錢的「自己照顧」方式,光是買耗材、輔具及就醫,每個月也要花上3萬5千元左右,假如還需額外聘僱人力,支出則會更高;而安養機構的費用也不低,像是可以照顧失能程度較高的護理之家,每月平均是4萬起跳,在台北市可能上看4萬5。

長照專題,中華民國老人福祉協會秘書長徐國強。
老人福祉協會秘書長徐國強說,許多家庭照顧者為了照顧而犧牲自己的人生,這是無法計算的隱形成本。(曾原信攝)

家庭投入的人力及心力 是無法計算的隱性成本

徐國強並說,上述這些算得出來的成本還不包括投入家庭照顧者的「隱性成本」,這指的是家庭所投入的人力,以及照顧者所付出的青春及人生。徐國強認為,許多家庭照顧者為了照顧而犧牲自己的生涯規劃,包括求學及婚姻等,但等照顧者照顧的對象去世後,照顧者也已進入老年,也是一個需要人照顧的對象,但卻發現已經沒有伴侶、朋友及親人可以照顧他了。

伊甸北投耆福老人服務中心社工員李維欣表示,用於失能者的花費會依長輩失能程度而有所不同,失能程度較輕度的人,包括餐費、醫療費、交通費及營養品等一年總支出約20至30萬,平均1個月2萬,而重度者一年約40至50萬,申請服務費用及替代人力也會更多;李維欣也說,計算成本時最常被忽略的其實是無法被計算的人力及心力成本,由於照顧相當耗費體力及心力,亟需周遭的支持及鼓勵。

以下為各種照護方式的成本及支出,實際補助內容及申請流程可洽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20151103-003-smg0035-風數據,長照專題,失能人口,失能者照顧服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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