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彥君觀點:假買屋真詐欺,教你自保絕招

2018-09-1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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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往往物稀價昂,交易理當更小心謹慎。(資料照)

不動產往往物稀價昂,交易理當更小心謹慎。(資料照)

近來「假買屋真詐欺」相關新聞不斷,受害人數已有多人,不少被害人賣屋不僅沒拿到屋款,房屋還被拿去抵押借貸,一輩子辛苦買下的不動產瞬間化為烏有。觀察整個假買屋真詐騙的流程,不難發現大都是以如下手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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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是選擇已經無銀行或金融機構貸款的售屋人為下手目標。

(二)假購屋買方會迅速支付一成至兩成訂金取得售屋人信任,也避免售屋人另售他人。

(三)跟售屋人說有習慣可配合的代書可幫忙處理過戶,再以合法代書誘使賣方簽下不平等買賣契約而不自知。

(四)以「方便」、「省手續費」等說法誘使售屋者不使用履約保證專戶,且由買方自行找的代書進行處理房屋過戶等事宜。

(五)買賣所簽的契約中,暗藏陷阱,在契約中加入『本買賣雙方同意由買方自行辦理相關轉移事宜並申報實價登錄』、『雙方依約繳清稅款後,買方即辦理移轉登記過戶,並應於稅單核下後15日內支付本期價款』,等於就是當賣方收到約一或兩成的定金後將所有權狀移轉登記所需相關資料等交由此不法人士勾結代書後,導致賣方所有不動產只要繳清稅款就可以立刻被完稅被轉至他人名下甚至被轉作借貸擔保設定抵押權,等售屋人發現時房屋往往已被移轉登記至他人名下並設定抵押權供作借貸擔保,買方即會人間蒸發或藉故找理由不支付價金。售屋人發現有異要求解約,卻反陷入被求償雙倍違約金的狀況中。

不動產往往物稀價昂,交易理當更小心謹慎,但一般人又往往欠缺法律知識,有心不法人士便利用許多賣方欠缺法律知識又不瞭解相關不動產移轉登記或設定抵押流程,欺騙民眾,建議民眾可以在不動產交易時注意以下方式以自保:

在這個時代,買房難如登天,但租房也很不容易。(圖/網路溫度計)
在這個時代,買房難如登天,但租房也很不容易。(圖取自網路溫度計)

(一)詳閱契約非常重要,必要時賣家也可自找代書或律師等專業人士共同審閱契約。

不法人士之所以能夠成功移轉登記賣家房屋,還能屢屢躲避法規,就是因為售屋者一開始就簽訂了不平等條約,也是利用多數人簽約時無法一一審閱契約內容,或不瞭解契約條款意義與法律效果,將不利於售屋者的條款藏於其中,當售屋者收到簽約定金卸下心防將權狀等交由不法人士所雇用之代書代辦,只要假買方將不動產完稅後就可直接過戶,售屋者在還未收到屋款時房子就被過戶甚至房子迅速被轉作貸款或向地下錢莊抵押借錢。建議簽約時不用急,至少應花時間看完契約條款,不懂的地方可詢問自己找的律師或代書,幫忙審閱契約有無不合理之處,若有即可以馬上進行修改。而內政部亦有不動產契約範本可下載提供民眾作為買賣不動產契約書的參考。

 

(二)防止不動產在售屋者不知情狀況下,不動產被轉賣或設定抵押權等負擔,設定防範機制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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