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將房產送給子女,該生前贈與還是死後繼承?胡偉良曝最佳做法,省下鉅額遺產稅

2023-03-1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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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轉移財產給子女,怎麼做最省稅?(示意圖/取自Pixabay)

父母想轉移財產給子女,怎麼做最省稅?(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國內近兩年,每年死亡人數已多於新生嬰兒數,隨著人口死亡交叉出現,外界也預估高房價區,年輕人「等房」的風氣會更加盛行,繼承移轉量恐怕還會持續增加。而從近期的發展情形可以看出來下列幾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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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市過去10年沒有惡化,淪為法拍的房產從100年起即逐年遞減,104年起呈穩定狀態,「110年房價飆漲,法拍數量更減」。

(2)贈與數量從100年起即逐年遞增,104年達到高峰,之後(105年起)快速減少,105年後則保持4.2~4.5萬棟的穩定數量。

(3)繼承數量從100年起即「逐年遞增」,迄今走向未變,這也顯示民眾「藉由繼承來減少稅賦」的普遍心態。之所以如此,這種情形應該和當前的房屋移轉稅賦太高有關,因為若以贈與方式辦理房產轉移時,除「不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需「多繳不少土地增值稅」外,恐怕還要「補繳不少的贈與稅賦」。

當前國內呈現房價太高但所得卻停滯不前的困境,年輕人買不起房,因此有很多父母在思考到底應該提前將房產轉移給子女,或留待百年之後再由子女以繼承方式來承接較為妥當?

品嘉建設在承做危老改建時就碰到不少住戶關心這樣的問題,也就是改建之後的房子究竟如何登記?基於稅務上的節稅考量,建議應儘量「避開贈與方式」,一來以贈與方式除要繳納不少的贈與稅額外(超過法定贈與額度以上部分要繳納10%以上的贈與稅賦),另外土地增值稅部分仍需按一般稅率繳納,而「排除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適用」。

因此筆者建議,房產在產權處理(不論是否有改建)上仍以「登記父母(原老屋所有權人)名義」為宜,待百年之後再由子女繼承,這樣一來可以省掉巨額的稅賦(只繳遺產稅而不需繳交土增稅與贈與稅),另外,也因保有不動產而可以「獲得更多的兒女孝順」。

但若父母居於其他考量,仍希望將改建後的房產登記在「特定」子女名下,那麼建議則以「透過買賣完成轉移登記」為宜,若子女收入不夠或尚未成年,父母仍可藉由事前規劃逐年贈與(資金或產權),之後再透過親屬間較特殊的買賣契約(按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標準單價)完成買賣交易,這樣的做法除仍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外,也可以依父母的意願做好房產的轉移及避開日後子女間的財產爭奪。

繼承「等房」,成為年輕人的投資新管道

繼承「等房」成為部分買不起房的年輕人擁有房子的新途徑,然而,萬一父母年邁後要「以房養老」,或僅一間房屋,但子女若有好幾個,此時將導致分配不均等爭議。

根據繼承與死亡人數的比例統計,平均每10個人死亡,大概就會出現3件的建物繼承移轉登記,以111年上半年建物繼承移轉登記共31,867棟,創下歷史同期新高,而今年上半年的死亡人數也超過10萬人,統計死亡人數與繼承移轉登記數量,繼承與死亡人數的比例約為30%~33%,也就是平均每10個死亡人數,就會產生3棟的建物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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