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促修選罷法:選舉公報揭露威權時期侵害人權紀錄

2023-02-24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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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中)、陳文成基金會董事長楊黃美幸(左一)、鄭南榕女兒鄭竹梅(右一)等人24日召開「揭露威權打手:讓真相帶領國家的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進」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中)、陳文成基金會董事長楊黃美幸(左一)、鄭南榕女兒鄭竹梅(右一)等人24日召開「揭露威權打手:讓真相帶領國家的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進」記者會。(顏麟宇攝)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將至,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4)日上午於立法院舉辦「揭露威權打手:真相才能帶領國家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進」記者會,提出2點呼籲,第一,本屆立法院最後一個會期,立院應儘速通過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選舉公報揭露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紀錄,公布加害人及共犯;此外,《政治檔案條例》修法也應儘速通過,有破9成政治檔案都被掩蓋,應公開政治檔案,不讓受害者家屬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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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表示,台灣是世界上經歷最長戒嚴的民主國家,推動轉型正義是為了讓台灣社會真正和解,並且不再猜測誰是加害者。但民間與促轉會努力多年,雖有些進展,但「只見無數受害人,沒有一個加害人」,令她非常遺憾。

范雲指出,這是因情治單位至今仍以國安為由,遮蔽當年的政治檔案,因而使受害者家屬看不見真相。

范雲強調,要求選舉公報公布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紀錄,目的並非追殺與清算,而是要達成社會和解。因此,針對公職參選人「只揭露紀錄,但結果交由選民決定的作法」,不僅合乎憲法,且有國際前例可循。她也指出,相比同樣經歷轉型正義的東歐國家,審查對象甚至包含媒體與學界,或直接禁止曾為威權機構效力者擔任特定職位,單純「揭露」已是非常溫和且限縮的方式。

范雲舉出捷克、阿爾巴尼亞等國為例,表示這些國家針對過去威權政府下擔任特務、情報人員等,採取「禁止擔任國會、政府、大眾傳播媒體等職位」做法;拉脫維亞則是「禁止參與地方選舉」、立陶宛則「強制揭露其過去活動」。

范雲認為,民選公職人員由選舉產生,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從事公共事務,擔負政治與社會責任,若曾於威權統治時期有傷害人權的行為,有義務讓民眾知悉與說明,得到政治權力後不會再重蹈覆轍,亦不會在面對中共敵對勢力的威逼利誘時,再次選擇屈服並協助暴行。

此外,針對「修改政治檔案條例」一訴求,范雲指出,讓政治檔案最大化公開,是第一個訴求的必要配套措施。當年威權政府是「大規模且有系統地進行人權迫害」,但如今檔案局徵集到的政治檔案僅有7.7萬件,且其中高達9成以上都有資訊被隱瞞。她提出質疑,「若沒有真相,社會如何和解?難道正義僅是補償費可以買回的嗎?」

范雲說明,現行的《政治檔案條例》,情治單位可以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將相關資訊限制應用,甚至列為永久保密。范雲指出,過去她曾申請自己的政治檔案,也有高達91%的檔案以國安為由遭遮蔽資訊。

對於修法進度,范雲表示,她已於去(2022)年5月提出《政治檔案條例》修法版本,國發會檔案局目前也已經有公告版本,她喊話「把握這會期修法通過,別讓受害者與家屬苦等真相。」

范雲表示,「揭露是讓加害人浮出檯面的第一步。」當年威權國家的殘暴,是台灣人民的集體記憶,這個集體記憶不會因為不講或者掩蓋就消逝。承載著這個集體記憶的台灣社會如何團結,取決於有沒有勇氣面對真相。

真促會理事長陳嘉銘也指出,目前調閱政治檔案最大的阻礙就是情治單位。情治單位做為過去威權體制的加害者和協力者,現在成為決定政治檔案開放與否的裁判,顛倒黑白、莫此為甚。因此《政治檔案條例》修法勢在必行,必須明文排除《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

台大歷史系周婉窈教授則強調,落實轉型正義4大工程中,最首要的工作是「究明真相」。「掩蓋加害者姓名,就是掩蓋真相,就是轉型正義最大的阻力。」此外,他也質疑,威權統治時期參與人權迫害的加害者或共犯,如果能直接參選公職,甚至不用揭露相關紀錄,那如何深化台灣社會的人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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