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魯拘留營難民就醫》台灣「技術不足、語言不通」澳洲法院判定送到雪梨治療

2018-08-05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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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承審法官史都華(Simon Steward)表示,他可以理解澳洲政府的安排,但他判決把嬰兒送到雪梨醫治,主要是考量澳洲的醫生能用英語溝通,且不用繁雜的簽證程序,如此可以讓嬰兒與家屬比較不會有「痛苦經歷」。這名嬰兒與父母48小時內將飛往雪梨,在韋斯麥醫院(Westmead Children's Hospital)就診,且澳洲政府如果未在2天內發出通知,該嬰兒與父母就不用返回諾魯拘留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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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西方記者正試圖穿越鐵絲圍欄,以採訪拘留營內被隔離的難民。(美聯社)
一名西方記者正試圖穿越鐵絲圍欄,以採訪拘留營內被隔離的難民。(美聯社)

送台灣治療的幕後用意:不讓難民踏上澳洲本土

法院將於9月7日再次開庭,追蹤本案進展,史都華說:「讓我們集氣,祈禱這名嬰兒在這個月健康無恙。」同樣協助該案的律師坎尼斯(Jennifer Kanis)告訴《衛報》,2018年已有超過12件關於諾魯拘留營孩童送醫治療的官司,而法官均判決送到澳洲本土就診,「為何澳洲政府每次都要反對(送到澳洲本土就醫),他們(政府)的回應會是給予適合孩童的醫療方式」。

針對諾魯拘留營的難民打官司到澳洲就醫,這不是澳洲法院第1次判決送到澳洲,先前有名索馬利亞籍的難民要墮胎,澳洲政府計畫把她送到台灣,但該名難民曾進行女性割禮(female genital mutilation),且她曾到台灣臺安醫院動手部手術,但返回拘留營後出現不適情況,因此這次她表明不願再到台灣就醫,最後法院判定該名難民到雪梨就醫。

幫助這名索馬利亞籍難民打官司的律師紐豪斯(George Newhouse)曾告訴《衛報》,病患與醫師之間的語言隔閡,成為難民到台灣就醫面臨的最大難題,因為都要透過2名翻譯,先把難民母語譯成英語,再譯成中文溝通,這讓難民覺得無法直接取得診斷資訊。紐豪斯更直批,台澳備忘錄就是要全面避免難民被送到澳洲境內就醫、之後打官司爭取在澳洲境內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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