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學理觀點:柯建銘的威脅,民進黨的猖獗

2023-02-1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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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卡管」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公然恐嚇」台大前校長管中閔,「自行婉拒聘任,否則不死也半條命」。(柯承惠攝)

為了「卡管」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公然恐嚇」台大前校長管中閔,「自行婉拒聘任,否則不死也半條命」。(柯承惠攝)

台大前校長管中閔於日昨(2/7)在其臉書發佈寫道:2018年1月25日,「立法委員柯建銘在媒體喊話,要我(管中閔)『自行婉拒聘任』,還恐嚇我(管中閔)『不然不死也半條命』。執政黨的國會黨鞭公然威脅一位『大學校長當選人』,這種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惡劣行為,相信所有人都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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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看在眼裡」,可曾讓柯建銘停止「公然威脅」?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去(2022)年12月8日,柯建銘在其臉書痛批「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一路硬拗、硬騙、轉移焦點、逃避責任」,更嚇唬高虹安的當選新竹市長,「是自我毀滅的開始」!

柯建銘公然恐嚇「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不死也半條命」;公開嚇唬「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開始「自我毀滅」。對於此等「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惡劣行為」,管中閔痛苦自陳:「每天處於高度焦慮狀態,心理負荷也逐漸逼近臨界點。晚上只要躺下,就覺得體內氣血如翻江倒海一般,使我難以入睡;即使睡著了,我也常猛然驚醒,覺得自己快無法呼吸,只好坐起來大口喘氣。我最後必須半坐的靠在床頭,才能勉強睡著。在這樣情況下,我的體重在一個星期內驟降了五公斤多。我知道自己正在墜落深淵,而且不知伊於胡底」。

柯建銘這種「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惡劣行為,相信所有人都看在眼裡」,而管中閔筆下的「所有人」,自也包括了檢察官在內。《刑法》第305條明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惟對國家宣誓,肩負有主動偵辦犯罪行為義務的檢察官們,何以讓管中閔「墜落深淵」、「在一個星期內驟降了五公斤多」!

今日,管中閔的公開痛訴,事實就是台灣人民對司法公信的嗤之以鼻。台灣司法公信力在新興國家之列的排名甚低;政治干預司法,明顯不是新聞;送紅包、走後門的下作,導致民眾對司法公信力的普遍信心不足。當一個柯建銘,就可以恐嚇管中閔、嚇唬高虹安,而依然威風囂張,猖獗的民進黨呢?!

*作者為臺師大教授/前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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