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還是政治迫害?」蘇煥智揭高虹安案關鍵指標:看起來是合法捐贈

2022-12-17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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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15日傳喚高虹安、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見圖中)、助理王郁文等人,晚間由調查局北機站移送北檢複訊。(資料照,柯承惠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15日傳喚高虹安、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見圖中)、助理王郁文等人,晚間由調查局北機站移送北檢複訊。(資料照,柯承惠攝)

北檢大動作偵辦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立委高虹安助理費案,檢察官漏夜複訊後,16日凌晨將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諭令60萬交保。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指出,高虹安案要釐清的是助理費是「低薪高報」、抑或是捐贈?而關鍵就在於助理的帳戶是由誰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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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政治迫害?或立委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的貪污案?」蘇煥智今(17)日在臉書針對高虹安案指出,若掛名的助理均有實質性工作,縱使沒有經常性的在辦公室,也不算是人頭;且助理薪資有實質滙入,該戶頭帳戶由該助理實質控制,即不構成貪污。因此,立委及被質疑的助理應對此舉證證明。

至於立委與助理約定捐出一定數額的薪水供辦公室運作,是否有低薪高報、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或變相《貪污罪》?蘇煥智認為,進入戶頭的錢屬助理所有,所以應尊重雙方當事人捐贈的合意,不應再課以貪污或偽造文書;他提到,如前吳姓立委的助理費案,就已確認助理捐贈是合法的。

蘇煥智進一步說,立委辦公室公款帳戶,基本上是屬於私帳戶,即使用於私人用途如買衛生棉,也不算是貪污,應該要澄清。至於掛名助理沒有實質工作,僅是人頭,其帳戶由立委控制管理,是否貪污仍應視該經費是否實質另聘助理協助立委工作及服務而定。

蘇煥智指出,若有實質另外聘人服務,則不構成貪污,但可能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以高虹安的案例,要釐清的是究竟是「助理費低薪高報」、抑或是捐贈?而關鍵的指標,是助理的帳戶戶頭,是由助理自行保管、或是由立委保管?如果是助理自行保管應該就是捐贈了。「此案看起來比較傾向是合法的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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