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水源區不保護,不只缺水、還會喝不到好水

2018-05-2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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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劉建國舉辦公聽會,要求政府應正視飲用水取水口、水庫集水區未劃設保護區,引發用水安全疑慮的問題。(圖為朱淑娟提供)

立委劉建國舉辦公聽會,要求政府應正視飲用水取水口、水庫集水區未劃設保護區,引發用水安全疑慮的問題。(圖為朱淑娟提供)

每年春天缺水危機都要上演一次,行政院編列大筆預算、想了很多辦法要解決缺水問題,但水質好不好卻很少重視。甚至大肆開放集水區開發,或該劃水源保護區的地方,縣市長、民代還會帶頭抗拒劃設。一個健康的國家,不只不缺水,還要喝好水,而要確保民眾喝到好水,好好保護水源區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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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劉建國25日在立法院舉行「全民喝好水公聽會」,類似的公聽會過去他已舉辦多次,是極少數會關注保護水源區的立委。他說:「台灣的水資源得來不易,保護水質是重中之重,不論生活、農業、工業用水,要有好的水質才能讓民眾安心,國家的產業及農業發展也才會順利。」

20170609-總統蔡英文、台南市長賴清德 9日至白河水庫壩頂視察「白河水庫改善計劃」,圖為白河水庫水面上小型漂流物。(顏麟宇攝)
多數地方政府、民代不重視水源區保護,而是在意水庫集水區列為水源保護區就會限制發展。圖為白河水庫水面上小型漂流物。(資料照,顏麟宇攝)

但多數地方政府、民代看的不是水源區該如何保護,而是一旦水庫集水區被劃設水源保護區,就會限制地方發展。於是台灣出現一種很奇特的現象,如果有新開發的水庫或水源設施,依法應劃設水源保護區,地方首長及民代就會帶頭拒劃。而已劃設水源保護區的,為了開發也會一再要求解編以利開發。

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的行為。另外《自來水法》第11條也有相關規定,已劃定且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貽害水質與水量的行為。

而只要不劃設也不公告,相關法令就管不到,連帶監測標準也會較寬鬆,例如環保署主管的土壤及地下水監測標準就區分水源保護區、非水源保護區兩類。所以當行政單位跟你說地下水符合標準時,可能用的是較寬鬆的標準,不表示水質就安全無虞。公聽會當天,來自各地的團體就提出以下多個案例。

水庫集水區不列保護區,水質安全有疑慮

湖山水庫是經濟部水利署新完工的離槽水庫,位於雲林縣斗六丘陵西麓、北港溪支流梅林溪上游。這個水庫的集水區位於北港溪支流梅林溪上游,但面積很小只有6.58平方公里,於是另在南投縣竹山鎮內的清水溪建桶頭堰攔水,這裏的集水區有259.2平方公里,攔水後再利用引水道進入湖山水庫蓄存。

也就是說,湖山水庫的集水區有三個,一個在雲林縣斗六市、古坑鄉,第二個在南投縣竹山鎮,兩區總計68.4平方公里,約占總集水區面積26%。第三個包括嘉義縣竹崎鄉、梅山鄉、阿里山鄉,有193.13平方公里,占74%。

耘林藝術人文生態協會理事長林富源
耘林藝術人文生態協會理事長林富源

當水利署依環評結論要劃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時,嘉義縣長張花冠、嘉義縣立委陳明文卻反對將這三鄉劃入水質保護區。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理事長林富源說:「花了這麼多錢蓋的湖山水庫,說是要給我們水喝,但不劃水源保護區,我們雲林有一口好水可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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