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高鐵員工端午連假將「依法休假」抗議 蔣萬安:有人懷第二胎都不知道該不該請…

2018-05-28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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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勞動部等進行報告並備質詢,立法委員蔣萬安發言。(陳韡誌攝)

20180528-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勞動部等進行報告並備質詢,立法委員蔣萬安發言。(陳韡誌攝)

請育嬰假就不該加薪?日前高鐵傳出基層員工將在端午連假「依法休假」抗議育嬰留停員工調薪幅度被降、甚至不調薪等問題,據《中央社》23日報導,高鐵企業工會秘書高若想受訪時表示工會沒有發動「依法休假」、但有聽聞基層員工打算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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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28)日立院衛環委員會上,國民黨籍立委蔣萬安提醒勞動部長許銘春應留意育嬰留職停薪者遭變相減薪的問題:「勞動部應該要公開宣示,否則也無法做到行政院想解決少子女化的目標……生小孩無預警加薪被排除,比同事少幾千,10幾年來影響有多大?甚至有女性(高鐵員工)說,現在懷第二胎都不知道該不該請……」

本日衛環委員會上,蔣萬安詢問許銘春是否知道高鐵基層員工端午連假將集體「依法休假」一事?認為合理嗎?許銘春回應,依法要休假是《勞基法》上的權益,育嬰留停的部份則是因為《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不應因為員工申請育嬰假而做額外處份:「育嬰留停員工權益不該跟其他員工有所不同,高鐵應該要做企業典範,照顧員工應該盡力做好。」

高鐵規定要在職滿183天才能調薪 請育嬰假者遭排除

蔣萬安表示,本次高鐵調薪原本規定過去一年在職要滿183天才能調,若沒有就排除,也因此申請育嬰留停者就被排除了,這是一種制度性的歧視;《性別平等工作法》16、21條都有規範不應對育嬰留停員工做「不利的處份」,如今高鐵作法就是一種歧視、已違法。

蔣萬安又問許銘春,目前高鐵回應「過去在職不滿183天者」不會全然排除在調薪名單外、但會依在職天數比例調整幅度,這樣可以嗎?是否為不利處份?許銘春表示,法律適用要看事實的部份,高鐵這般作法有不利處份「之虞」,目前勞動部已請各地勞工局去調查,「法律是一定要遵守的,而且高鐵也要面對他的社會企業責任。」

如今行政院意欲解決中華民國少子化問題,蔣萬安提醒許銘春,在育嬰假這塊勞動部也應公開宣示立場,否則無法解決問題:「高鐵員工說這3年都沒有調,生小孩無預警加薪被排除,比同事少幾千,10幾年來影響有多大?甚至有女性說,現在懷第二胎都不知道該不該請……」

而民進黨籍立委黃秀芳也提醒:「很多勞工不太敢請育嬰假,就是怕請育嬰留停回來後職位就不見了;政府一直推動說希望給勞工一個友善的職場,但公教人員育嬰留停還是一般比勞工高,政府若要推動友善職場、讓勞工逐漸可以願意也敢去請育嬰留停,還有很大努力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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