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局主導 低估美河市聯開案地價

2015-03-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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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廉政會發現北捷聯開案的土地價值被低估,其中包括美河市案。(資料照,楊子磊攝)

台北市府廉政會發現北捷聯開案的土地價值被低估,其中包括美河市案。(資料照,楊子磊攝)

台北市府廉政會6日關注台北市聯開案的鑑價問題,特別是被列為5大弊案之一的美河市案,「鑑價中有明顯的錯誤,自創了一個鑑價法」,負責新店機關廠聯開案的廉政委員王小玉表示,監察院已經出了3份報告,而且現在正送大法官釋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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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委員徐嶔煌解釋,問題在於市府建物的價值被高估,土地的貢獻度被低估,當初都沒有人追究土地的價值為何被低估,也沒有人認真注意過鑑價報告如何產生的,還懷疑是估價事務所的問題。

徐嶔煌進一步解釋,捷運局的2份估價報告跟日勝生公司的2份鑑價報告都違反「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該規則在14條中規定「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2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但現在卻都只採用1種,用的是「土地開發分析法」,而不是應同時採用的「收益法」跟「市場比較法」。

此外,徐嶔煌說,「土地開發分析法」推的是土地開發前的價格,也就是說,日勝生完銷後,扣掉建商的直接間接成本、建商的利潤利息所得到的土地成本,價格就會跟大家想的不一樣,一定不是市價。

「大家的土地被合理的低估」,徐嶔煌表示,2006年推算2016年的土地價值,是以「土地開發分析法」推估,加計10年的利息得到2016年的市價,問題出在2006年的利率很低,事務所估的只有資本的2.35%,最後得出土地價格只值28萬,土地利潤率、機會成本都沒有計入,他表示,直接用加計利息的方式計算,難怪檢調、監察院覺得奇怪,明明買的價格是60萬,卻出現土地只值28萬,中間有極大的落差,也跟大眾想像中新店的土地價值不一樣,原因就出在這。

弔詭的地方在於,此種加計利息等於土地開發後的市價,竟是由捷運局要求估價業者這麼做的,因此,不論換哪一個估價師估價,土地價格都會被低估,王小玉也表示,「最大問題出在捷運局」,徐嶔煌說,在跟捷運局談的時候,發現他們都很習慣這樣的方式,換言之,之前的聯開案可能都有相同的問題,他呼籲北市府要清查所有的聯開案。

徐嶔煌質問,「捷運局怎麼會制定一個不符合內政部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的方式?」為何捷運局的專業人士、擁有估價師證照的前聯開處長高嘉濃看到估價報告時,都不曉得違反內政部不動產估價的技術規則?他再次強調,「本該用2種鑑價方式,現在只用1種,顯然不合理」。

此外,捷運局依賴的土地開發分析法中有數個重要的參數,包括開發周期、利息率等,但4份鑑價報告的參數使用都不一樣,徐嶔煌說,甚至連捷運局自己出的2份鑑價報告,在開發周期參數上,1家估10年,另1家估2.37年,他質問,「4份條件都不一樣的鑑價報告,怎麼能拿來當做鑑價的依據?如何當作權益分配的依據?」

他問,北市的聯開案有好幾個,其他聯開案是否有同樣的情況?此非單一個案,他呼籲市府該檢討一下其他聯開案的情況,此外,有專業的官員明知土地價值被低估卻還照做,是否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

王小玉最後發表個人看法,她認為,美河市岸地原地主太委屈了,不該徵收的土地應該還給人民,此外,土地鑑價是依據何種法規才讓土地價格如此低?鑑價出這麼大的問題,她呼籲立刻停止鑑價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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