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詠翔觀點:為什麼吃辨善惡的果實是原罪

2021-10-3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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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相信人吃下辨善惡的果實,因此有了原罪。(資料照,美聯社)

基督宗教相信人吃下辨善惡的果實,因此有了原罪。(資料照,美聯社)

在這篇文章之前,要聲明的是,我並不是基督徒,也沒有任何的宗教信仰(但我相信有神),所以麻煩基督徒網友不用來強調「這不是基督教教義」,你說的沒錯,不是,只是我自己對於基督教(和一些宗教、哲學體系)的一些想法而已。希望這次的這篇文章能讓大家一起做思考,就功德無量了,我絕對沒有要告訴你真正的基督教、基督精神是什麼的意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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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基督教(或說亞伯拉罕宗教)最難理解的就是,人,吃了分辨善惡的果實,因此有了原罪,難道神希望人是不分善惡的笨蛋嗎?

當沒能力開車的人有了開車的想望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換個角度去看,你覺得現在的人類是明辨善惡的動物嗎?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不會這樣覺得,起碼不會覺得每個人都可以明辨善惡。那為何吃了明辨善惡的果實,還不能辨別善惡?答案可能是,那不是賦予你明辨善惡能力的果實。那到底那果實給了人類什麼?答案是可能是,有「明辨善惡」的想望。

也就是,那個果實給了沒能力開車的人去開車的想望,結果當然很難不悲慘,強行上路的結果可能撞死別人更撞死自己。

因為人類並非全知全能的存在,並沒辦法知道終極善惡的定義,但人類有了分辨善惡之心,而且還認為自己覺得的善惡就是絕對的善惡,甚至強行要把這個善惡的規則強加給每個人,歷史上這樣的悲劇層出不窮,小到爸媽幫子女挑配偶,大到善心的領袖利用龐大的公權力搞出死人千萬的「良善政策」,吃下分辨善惡的果實人就有了原罪,誰說不是這樣呢?

每個人在確認自己是正確的情況下互相屠殺

在沒有全知全能的能力情況下,強行要分辨善惡,所得到的結局很難不是「我善你惡」,覺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對的,和自己不同的就是錯的(一個生物如果帶著「我是錯的」的基因,牠保證通不過生存競爭的測試)。人類從吃下分辨善惡的果實到現在數千年了,腦子還是這樣在運作,結果就是每個人在確認自己是正確的情況下互相屠殺(舉個例子,英法百年戰爭交戰的兩方,都打著耶穌基督的大旗),屢屢造成屍橫遍野、千里白骨的悲慘景況。

甚至因為人有了「分辨善惡的想望」而自行訂定了一套分辨善惡的規則(我們稱之為道德),不提基督教,其實生活在東亞大陸的華夏族很早就有了人道(道德)非天道(真理)的理解,所以才會有「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的說法。

仁義這兩個字,仁是兩個人和在一起、也就是「人和人相處的規則」,義是我和羊的結合,羊是古代主要的祭品,不論是我貢獻羊或是以我為羊,講的不是「真理」而是獻祭,就是人類自以為可以和超自然力量(ㄕㄣˊ)進行的交易。也就是仁義講的是人的道理而不是神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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