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賄遭解職的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曾在去(102)年剛卸任內政部營建署長時,被內政部表揚為模範公務人員,並由時任內政部長的李鴻源頒獎。內政部今(3)日表示,若經調查後發現有不實情事,將撤銷其獲選資格,並追回5萬元獎金。
依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6條規定,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事後如發現有不實情事者,查明後將註銷獲選資格,且依規定追繳其獎金。
而根據內政部網站資料顯示,葉世文的得獎事蹟包括完成機場捷運A7站,及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等,內政部肯定葉世文「工作崗位或品德操守上有優異的表現,而其事蹟足為其他同仁之表率」;但如今遠雄弊案爆發,各方開始檢視他過去經手的業務,並質疑他在營建署長任內曾榮獲模範公務人員是否也有瑕疵。
對此內政部則回應,由於目前已責成政風單位與營建署調查板橋浮洲以及林口A7合宜住宅評選過程是否不當,等到起訴書出來後,將由人事處根據內容判斷是否應撤銷其獲選資格,如經查明確有不實,將依規定辦理,並追回領受講座證書與5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