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鄭性澤因為涉嫌殺警,被判處死刑定讞,監察委員李復甸12日提出報告,認為鄭案有6大疑點。鄭性澤家人14日表示,報告中發現新的事證,為鄭案帶來轉機,希望臺中高分檢為鄭性澤提出再審,或由最高檢察署提非常上訴。
由於近來再度執行死刑的風聲不斷,因擔憂鄭性澤枉死,鄭性澤家人、冤獄平反協會及廢死聯盟等50餘人,14日特地到臺中看守所前,手繫黃絲帶,為鄭性澤加油打氣。
監察院前天通過調查報告,認定死囚鄭性澤的判決有6大疑點,年邁的鄭母說:「這12年來,我每天都來看他,風雨無阻我,我一直相信他沒有開槍殺人,」。鄭性澤的義務律師邱顯智也表示,此案疑點重重,建請不宜執行死刑。
律師羅秉成表示,鄭案最重要的關鍵在於究竟是已經死亡的羅武雄開槍殺死警察,還是同在現場的鄭性澤開槍。根據李復甸日前提出的報告,檢方當年在羅武雄身上驗出麻醉性止痛劑「利度卡因」,有可能使羅武雄在心臟挨槍後,仍有能力反擊。
羅秉成指出,基於這項新事證,加上彈道比對再佐以吳木榮法醫的專業意見,律師團將為鄭性澤再提出非常上訴。
鄭性澤是在12年前與男子羅武雄前往台中一家KTV,羅武雄當時突然在包廂內開槍,並與前來的警察發生槍戰。羅武雄與警員蘇憲丕中彈死亡,鄭性澤被認定是射殺蘇憲丕的凶手,因此在2006年被判處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