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居民要回家!要求蓋社會住宅

2014-03-1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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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被迫遷居的華光社區居民,13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原地興建社會住宅。(取自臉書)

去年8月被迫遷居的華光社區居民,13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原地興建社會住宅。(取自臉書)

華光社區居民與聲援團體13日上午到台北市政府陳情,高呼「華光社區建社宅、歷史居民要回家」口號,要求北市府盡最大努力,在原地興建社會住宅,並優先安置目前散落在外的華光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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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社區在去年8月遭強拆後,近200戶被迫遷的違建戶,僅有10戶獲得中繼或平價住宅等短期安置,其餘皆需自謀生路。華光居民與華光社區自救會認為政府未提供合理安置,因而串連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反迫遷連線及學生團體等聲援團體到台北市政府陳情。

華光社區自救會成員吳栩台指出,現今台北市府正與中央政府協商華光細部計畫變更之回饋土地比例,然而都發局不但未從市民角度思考回饋土地的使用需求,且無視華光居民受迫遷後對北市社福等層面的衝擊,甚至對華光居民的安置需求不予回應,因而要求北市府應該在華光基地上興建社會住宅,優先安置華光居民,別再和中央互踢皮球。

居民代表侯惠芳表示,被迫遷的違建戶四散各地,不僅需負擔高額房租,也見不到過去的老朋友,讓這群邊緣弱勢家庭承受強大壓力。華光居民吳先生哭訴,一家5口只有他在工作,如今還要負擔每個月1萬4千元的房租,讓他喘不過氣來;高齡83歲的華光居民王奶奶也坐著輪椅來到現場,當場只說了一句話:「我想要回家。」

北市都發局主秘劉惠雯出面接受陳情表示,由於華光社區為國有地,細部計畫內容、回饋比例、地點等,都還在和國產署協調;至於是否在原地興建社會住宅,她表示目前仍在評估中;居民安置部分,也多次函請法務部,希望能予以重視。

華光社區位於中正紀念堂東南方,杭州南路、金山南路、金華街之間,總面積約2000坪,屬於國有土地,管理單位為法務部。民國95年華光社區都更案通過後,法務部對當地100多戶居民提告,要求收回土地,後來居民敗訴,法務部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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