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離家,財產仍算「一家人」!弱勢婦女兒少成「紓困漏網」 勵馨成立諮詢專線

2020-05-2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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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5)日長期關注受暴、受性侵兒少與婦女的勵馨基金會提出弱勢婦女兒少在申請紓困上的難題。(盧逸峰攝)

今(25)日長期關注受暴、受性侵兒少與婦女的勵馨基金會提出弱勢婦女兒少在申請紓困上的難題。(盧逸峰攝)

針對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紓困,今(25)日長期關注受暴、受性侵兒少與婦女的勵馨基金會提出最難解的一塊漏網—實際上已不住戶籍地的弱勢婦女兒少,申請紓困時仍會因為區公所作業以戶籍地為主,所得被家人綁一起、甚至親屬已申請紓困就不能重複申請,再次被社會安全網漏接、排擠、陷入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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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服務個案小棋(化名)表示,自己是自由接案者,沒有一定雇主也沒有投保在工會底下,因為案量減少產生生活困難,因此試著去申請衛福部的無勞保者紓困方案。然而,當小棋去申請時,第一次區公所說沒收到公文、要有「介紹卡」,第二次則請小棋準備父母的戶籍謄本、財稅資料,若要區公所代調要等兩周 ,而這並不符合衛福部所說「24小時核發」。

小棋嘆,申請過程最大問題就是中央與地方標準不一樣、甚至不清楚每一間區公所各自受理標準在哪,很多區公所因為不清楚中央標準,導致需要紓困的民眾「一直被退件、或是收了件沒消息,大家都很累……」

20200525-勵馨基金會25日召開「紓困後難逃失業風暴疫 境下弱勢婦女兒少生活難」記者會,服務對象小棋(右)發言。(盧逸峰攝)
勵馨服務個案小棋(化名)(右)是自由接案者,由於疫情導致生活困難,至區公所申請補助卻多受阻礙。(盧逸峰攝)

更大問題是家戶財產共同計算的部分,「我戶籍沒有跟父母放一起,但還是要列計父母財產,這中間急難紓困政策一直改,區公所跟中央說法不一樣,5月中區公所說我資格不符,因為我父母跟外婆都有不動產……我認為全戶計算不公平,很多人18歲以後經濟獨立,我也是沒再跟父母拿錢了」小棋說。

勵馨副執行長洪雅莉表示,目前失業率已連續3個月上升,而勵馨服務的是最弱勢、最貧困、受災最嚴重的一群婦女,會內至少有200名婦女生活受到疫情影響;勵馨社工諮商部處長李玉華表示,目前家暴率比去年同期成長5%,雖然疫情不一定是家暴主因,但勵馨發現,因為減薪、無薪假、失業壓力所造成的家庭衝突確實增加,成為聯合國所謂「幽靈疫情」,讓脆弱的個案更有風險。

李玉華指出,雖然目前政府有提供受疫情影響生計者的紓困方案,但勵馨的個案會因以下幾種狀況無法申請紓困:

1. 未滿20歲,但因為家暴、性侵、家庭疏於照顧,很早就獨立在外生活者。

2. 還沒拿到身分證的新移民婦女,這些婦女大多從事服務業跟餐飲業、收入受到疫情影響甚鉅,但因為沒有拿到身分證而被排除在紓困補助之外。

3. 戶籍問題:雖然5月5日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一個人住也可以申請」,但許多受暴婦女、離家兒少面臨「同戶籍親屬已申請,就不能申請」的狀況,陳時中的喊話與實際各地執行作法不同。

4. 補助互斥、地方中央不同調:本次紓困針對低收入戶、弱勢老人有直接加發3個月的每月1500元補助,領了1500元還可以再申請紓困,當個案到了區公所往往報告知不能重複領,或是說紓困會影響個案所得、影響其他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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